为切实做好全市专门学校招生入学和离校转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20 号)的规定,结合达州实际,我局草拟了《达州市专门学校招生入学和离校转出办法(试行)》和《达州市专门学校招生入学和离校转出评估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达州市通川区凤凰山路60号达州市市十六中学,邮编635000,请在信封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7292862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7日。)
附件:1. 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达州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