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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参加达州中考的军人子女有何优待?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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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您好:
      您咨询军人子女中考优待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立即向相关业务科室了解先回复如下《达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文件中规定,军人子女加分照顾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 达州军分区关于印发〈达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达市府发〔2013〕30号)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按当地普通高中当年最低录取控制线10%的标准加分计入总分录取。(二)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当地普通高中当年最低录取控制线5%的标准加分计入总分录取。(三)平时荣获三等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按当地普通高中当年最低录取控制线3%的标准加分计入总分录取。所有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我市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未按时提交材料的,不享受政策照顾,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达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818-3090965),感谢您对达州教育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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