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57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唐文学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作用发挥的建议》(第05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规范聘用管理
建立健全部门、社区、媒体、家庭、学校协同普法机制,出台了《达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达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推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强化学校安全保障,提高学校育人水平。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6.7%。
二、发挥示范引领
市教育局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开展全市中小学法治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评选主要分法治教师、法治副校长两个类别,同步建立了市、县两级法治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库和优秀法治课教师师资库,将获奖课程纳入市级法治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库,全市推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做好课程资源共享。
三、强化履职支持
出台了《达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强化法治副校长履职的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推动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为法治副校长履职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档案,协同做好履职记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已聘任法治副校长的姓名、工作职责、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法治副校长出现空缺时,学校要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配备或补充计划。各县级教育部门要开展法治副校长履职培训,提升法治副校长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压实工作责任
要求法治副校长要围绕《达州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8项职能职责开展工作,在履职期间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以案释法、开设法治课、举办法治讲座、专题报告会、组织案例情景模拟、旁听庭审、模拟法庭、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多种方式,在开学季、毕业季、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一”儿童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每学期开展不低于2课时的法治教育教学任务,每学期开展不低于1次全校性的防性侵、防欺凌警示教育,每年不低于1次面向教职员工的法治宣传。
五、强化工作评价
学校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评价制度,综合法治副校长年度履职自评和教职工、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按照年度对法治副校长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报送上级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汇总后抄报行业部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