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443号提案
办理情况(A)的函
张红兵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配齐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室的建议》(第44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相关要求,把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把配齐配足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作为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基础扎实推进。
一、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建设标准执行
市教育局制定了《学校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对标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基本标准,将寄宿制学校或在校生600名以上非寄宿制学校设立卫生(保健)室以及专职校医(保健教师)配备情况纳入健康达州行动考核指标,同时将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纳入“健康学校”创建评估指标,将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教育督导重要内容,纳入对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履职评价内容,督促指导中小学校按照国家标准 进行卫生(保健)室选址、建设、基本设备及用品和人员配备。
二、强化队伍建设,激发从业人员干事热情
固化新冠疫情防控形成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精准对接,督促指导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近选派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驻校(定点)指导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全覆盖。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联合面向社会发布了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招募公告,招募校医辅助岗214名,有效缓解学校医护工作人员紧缺的问题。2025年7月又会同市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已备案托育机构选派1名医护人员担任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员,为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监测、卫生保健、疾病预防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确保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员派遣服务全覆盖。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激励保障机制,每年举办全市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骨干力量专题培训,将校医、保健教师作为重要培训对象,给予培训学时认定,校医(保健教师)参与学校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值班值守等计入工作量,依标准核发薪酬。各地各校实行分类评价,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师、校医和保健教师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确保保健教师、校医在评优评先、职称评聘、劳动报酬等方面享受学校教师(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指导各地各中小学校对标《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规范》(WS/T 10019—2024)认真自查,规范选址布局、器材配备、人才选用、制度管理,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达标建设,夯实全市学校卫生健康工作基础保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