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41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黄艳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广“校方责任险 社会救济”模式的建议》(第041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积极构建“校方责任险 其他保险”校园安全风险机制
为规范全市涉教保险投保行为,提高学校风险保障水平与安全防范能力,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涉教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2022〕52号),我市构建了以“校方责任保险 其他保险”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一)政策性商业保险。校方责任险、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属于政策性商业保险,按照“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方案”的统保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各级各校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使用好相关经费,做到“应保尽保,足额投保”。2024年,745所学校74.37万人投保校方责任险,保费371.87万元;赔付77件,赔付金额278.47万元;5所学校为2559名学生投保实习生责任险,保费2.99万元,每生每次事故责任限额50万元,每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200万元。
(二)非政策性商业保险。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校园雇主责任保险、校园综合财产保险等是由学校自主选择投保的非政策性商业保险。2024年,590所学校为45.58万名学生投保校方无过失责任保险,保费183.41万元。94所学校为4448名教职员工投保教职员工校方责任保险,保费40.44万元。286所学校为3618名聘用人员投保校园雇主责任险,保费73.68万元,赔付案件8件,赔付金额17.66万元。202所学校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保费基数154587人,保费30.92万元。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坚持“组织引导”,是由个人参保的社会保险。开展此项业务的学校要与医保部门协同配合,组织学生参保。未开展此项业务的学校要做好家校沟通,积极引导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参保。
(四)学生(个人)保险。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学生(幼儿)安康保险、监护人责任保险等学生(个人)保险是由学生或监护人个人投保的非政策性商业保险,严格遵循“自愿投保”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投保。2024年,745所学校的76.19万名学生投保学生(幼儿)平安保险,保费7613.50万元。745所学校的76.18万名学生投保学生(幼儿)安康保险,保费2285.53万元。745所学校的76.17万名学生家长(监护人)投保监护人责任保险,保费2285.07万元。
2024年,共为78万名师生员工投保各类保险1.28亿元,共赔付案件91411件,赔付资金7374.4万元。同时,达州市司法局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职能职责,不断优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与结构,充分发挥“治未病”作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全市化解保险纠纷141件,涉及金额1096.49万元,其中涉及校园保险纠纷1件,涉及金额8万元。
二、大力实施“国家 学校 社会资助”模式
(一)国家资助。我市建立了市、县、校三级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形成了减、免、补、助、奖、贷、勤七位一体的助学体系,实现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2024年,37.15万人次学生享受免学费及助学金4.37亿元;4.56万名大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6.71亿元。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困难教师325人347万元;资助大学困难新生入学路费2283人159.1万元。
(二)学校资助。2024年,学校利用事业收费资助44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62万元。
(三)社会资助。2024年,学校共接受社会捐赠资助32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7.17万元。达州市教育局基金会接受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捐赠资助3名困难教师资金1.5万元,资助270名困难学生82.8万元。
目前,我市已构建“保险 资助”的政策助学模式,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健全校园风险预防与处置长效机制,有效化解校园安全风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教学秩序的健康稳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