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35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练友全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减少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和检查的建议》(第535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明确目标价值”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减轻中小学负担的决策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并牵头系统推进减轻中小学负担工作。通过制发《达州市教师减负清单》《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幼儿园)负担的实施意见》及《进一步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中小学减负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及具体措施,旨在全面优化教育教学环境,切实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与教学质量。严格分类管理,规范“进校园”活动。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黑名单”与“白名单”制度,明确禁止商业活动进校园,并严格控制“白名单”事项总量,公布达州市2024年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共保留进校园事项3项。
二、关于“建立统筹机制”的建议
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提级管理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核备案工作。对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拟纳入“进校园”需由教师、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予以前置审核,由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上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意后实施。需要新增或调整的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需在进校园开展活动 1 月前提交审核备案,所有“进校园”事项时长原则上不超过 2 个月。
三、关于“优化检查评比”的建议
强化清单管理,精简“督评考创”事项。严格对标《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市、县两级分层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创建事项清单,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不得开展。通过起底摸排、集中整治,有效减轻了学校和教师的非教学负担。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各类示范学校、特色学校、智慧学校等的参观、学习、考察活动,必须事前报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同意,并实行清单制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活动频次,同一所中小学校每年承担参观、学习、考察活动任务原则上不超过2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