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200-06-2024-0282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4-10-10 16:28:56
标 题: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7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7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届人大次会议第497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谭交代表

在市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薄弱学校食堂升级改造的建议》(第497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达州教育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代表的建议

建议“一是为农村薄弱学校新建或改(扩)建标准食堂,配有用餐厅。二是配齐食堂用相应的设施设备,加大劳务投入。三是进一步规范学生用餐,做好食品入口安全。”

二、对建议的回复

(一)切实抓好学校食堂建设

近年来,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将学校食堂建设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统一实施和管理,统筹利用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以及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足额落实建设资金,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食堂建设资金1.23亿元。另一方面加快项目建设。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农村学校校舍改造工程等规划和本地实际,修改完善学校食堂建设维修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细化项目建设举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定期调度动态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确保按照规划及时完成项目建设,改善学生就餐条件。截至目前,累计改造(建设)食堂46个,面积达4.38万平方米。

(二)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着多方面的责任,其中就包括为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安全和教育的保障”。由此可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责任承担学生在校就餐产生的成本费用;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于近期草拟了《达州市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三)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全力兑现市委、市政府“人民教育政府办、学生娃娃吃好饭”的工作目标,自2021年7月以来,市教育局在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基础上,强力推进高中阶段(中职)学校承包食堂收回自主经营工作,同年12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承包食堂自主经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务必摸清实情,按照“一校一策”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全力确保如期实现收回,平稳有序推进自主经营工作,截至2022年8月30日,我市所有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承包食堂已全部收回由学校自主经营,全市公办中小学实现了经营性承包学校食堂回收率100%、自主经营率100%、热餐供应率100%,学生营养状况、膳食质量得到极大改善。2023年3月,市教育局印发《达州市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校园食品安全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具体操作措施,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四)规范食堂和小卖部经营管理

2021年9月,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的通知》,强力规范我市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管理行为,要求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限期退出。确需设置设置小卖部(超市)的,只能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预包装面包、牛奶等食品和学习生活必需品。严禁售卖“三无(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厂址)、三高(高盐、高糖、高脂)、低质劣质食品、碳酸饮料等严禁学校食堂采购使用散装(浸出式、转基因)食用油、散装食盐、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制售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和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五)全力构建校园食安监督机制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1年,我局大力推行厨师试餐、校长陪餐、学生评餐、教师同餐、家长监餐“五餐”监督机制,构建监管融合、纵横发力、多方参与、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把食品安全和膳食质量抓到点上、严在日常,落到细处、见到实效,学生膳食质量得到大幅提高。2022年,为纵深推进民生实事落地落细,市教育局结合达州实际和监管重点,融合“五餐监督机制”,定制开发“达州市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智能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和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监管,强力规范学校食堂运营乱象,截至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平台已全部建成,构建起省、市、县、校“一张网”新格局。2024年4月,市教育局印发《达州市学校食堂“互联网 明厨亮灶”智能化管理平台安全巡查考核试行办法》,全面落实各地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兑现“让学生娃娃吃好饭”的庄严承诺。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校切实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坚决守护好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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