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52号建议
办理情况(A)的函
李莉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您在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第452号建议)收悉。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及时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和措施认真分析研究,并在下步工作中予以改进提升。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双减”工作的重要部分,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局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特别是广大家长意见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全市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相关内容,于今年7月修订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和托管试点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服务。
一是关于课后服务时间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实行“5 2”模式,即学校每周一至周五开展课后服务,每天两小时,午餐和午休看管、早晚自习等不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关于您提到的“延长小学低年级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到下午5:30”的建议,目前我市仅对中小学课时做统一安排,未对作息时间进行统一安排,各学校上下课时间自行安排,且同一学校不同年级和春秋两学期上下课时间也有差异,由此不同学校不同年级课后服务的结束时间也不一致,如统一规定“延长小学低年级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到下午5:30”,将造成各中小学大幅调整原有作息时间安排。对于您提到的“部分小学一、二年级孩子下午5:00放学,这个时间家长基本都在上班或才下班,无法赶来接孩子,仍然没有解决不能按时接孩子的问题”,我局新学期将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辖区各中小学在开展课后服务时,综合考虑低年级段实际情况,在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基础上,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时段,实施“弹性入学 弹性离校”制度,对申请提前到校、延迟离校的学生,提供延时看管服务,做到“早到可进校、晚走有看管”,通过延长入校、离校时间,减少家长接送学生的时间冲突。
二是关于增加学习负担问题。我市已明确规定课后服务不得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学校课后服务方案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对此,各地各校在课后服务中主要开展以下内容:一是依托课后服务加强作业完成指导,让学生基本能够在校内完成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二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三是开展涵盖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综合实践活动,持续丰富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满足学生成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同时,市教育局通过公开举报方式、暗访督导、回访家长等方式持续对各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内容、质量、收费以及教师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管。
三是关于学生安全问题。已将课后服务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要求各中小学校建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校内看管风险和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看管老师配备,确保有人在校即有教师在校。对于场地较小的学校,设立教师志愿者岗位和学生志愿者岗位,分年级错时段开展户内户外活动,坚决确保学生安全。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优化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督促学校因地制宜优化课后服务时间,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督导,强化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努力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更优质丰富的课后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我市教育事业建言谋策。
达州市教育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