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椿雁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出台全市“小弱差”民办学校退出方案的建议》(第377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落实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办〔2022〕1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将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抓好落实,积极行动,多次向市领导专题汇报,组织市、县相关部门召开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题会议,传达国家、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措施,代拟了《达州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于2022年6月20日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明确了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重点任务,提出了化解民办学校存量的系列措施。
二、压紧压实责任,稳妥有序推进
根据《达州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分工,按照“以县为主、市(州)统筹,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推进、教育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压紧压实责任,强化保障,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倒排工期,精准发力,稳步实施,2022年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正在稳妥有序推进。
三、强化风险研判,维护稳定大局
坚持规范与稳定“两手抓”,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信访等部门加强对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风险评估,梳理负面清单,强化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化解风险。近年来,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转公一批、缩规一批、转型一批、关停一批”等方式化解民办学校存量。截至目前,全市已停办“小弱差”民办中小学校19所,民办幼儿园16所,10所幼儿园整合资源集中办园,“公参民”学校转公2所。工作推进过程中,依法依规保护了学校师生及举办者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了停办学校学生分流安置和校产处置工作,严防了群体性事件和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州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