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攀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与教育教师主业无关负担的建议》(第030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四个坚持”(坚持分类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共同治理)为原则,“四个统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范精简相关报表填写工作、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为抓手的20项务实举措,即“减负20条”,旨在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我市严格按照《意见》精神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减轻全市中小学教师负担。
一、强化组织保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减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工作措施》,列出了具体减负清单,依法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和中小学教师各项权益,合理核定工作量,激励教师肯干能干做出成绩。市教育局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以及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事业编制优先保障农村学校教师需求等要求,确保教师减负相关措施落地落实,切实减轻教师与教育主业无关的其他负担。
二、严格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全市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年初分别报同级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研究审核。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开展,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开展,严格按要求按程序进行,避免对学校和教师随意提出要求。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征询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同时,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充分利用平台功能,平时需要掌握学校各项信息时,直接从系统中进行筛选,减少学校及教师跑腿次数和填写各项报表频率。截至目前,我市取消了不合理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4项,合并各类校园创建活动3项,避免了重复检查考核。
三、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一)严格实行进校园活动审核认定制度。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规范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中小学(幼儿园)负担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未经审核认定一律禁止对学校布置开展进校园活动。
(二)规范部署扶贫任务。明确了学校和广大教师参与教育扶贫工作,主要是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坚定脱贫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本领、健康成长,通过扶智方式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多作贡献。避免了向教师下达一些不切实际的扶贫任务,突出了教育扶贫重心。
(三)合理安排专项任务和活动。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重要专项工作和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的,严格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一般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要求各地各部门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教师开展相关工作,占用教育教学时间。规范教师培训,除开展与提高教学能力等相关培训外,尽量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四)从严规范抽调借用。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同级组织部、人社局要求,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明确借用的中小学教师均需本人及借出、借入学校(单位)同意并报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四、强化督导问责
市政府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了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中,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作为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将坚持定期督导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将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教师减负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的各项机制,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学环境,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更好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达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