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200-02-2022-0022 分 类: 行政许可/处罚
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2022-11-08 10:40:45
标 题: 达州市教育局责任清单(行政确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达州市教育局责任清单(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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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

权力项目名称

对民办教育机构重要事项变更的审核确认

实施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由原审批机关审批;章程的修改,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核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条 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四条 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五十五条 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责任主体

人事师训科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依法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材料进行初审,组织专家考察、评审、论证,提出预审意见。3.决定责任:对设申请设立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的申请作出初审决定并转报省政府审批,不予转报的应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制作转报文书或许可文书,按时送达,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18-2135241



主办单位:达州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818-21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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