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根据《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达市委发〔2013〕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教〔2013〕13号)精神,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转变作风。局机关和各单位(学校)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高度,深入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作出有关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上来,切实打牢思想基础,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要坚持领导带头,发挥表率作用。从局党委成员做起,从各单位(学校)“一把手”做起,以身作则,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具体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动全体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三要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尽快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有关制度和规定,抓紧制定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制度能够落地执行,能够收到良好效果,能够更好地推动工作,为改进作风提供制度保障。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全体工作人员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局纪委牵头,每年就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向局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人事师训科要把干部执行情况作为干部管理和考核的依据,局纪委、机关党委和监察审计科要把执行本办法作为机关党风政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确保作风转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中共达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
2013年2月7日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结合教育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抓好调查研究,联系帮助基层
1. 增强调研实效。紧紧围绕有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政策措施、教育中心工作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面向基层、深入学校,走访师生和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具体问题。调研成果以调研报告或有关简报及时汇总反映。局领导每年深入基层的时间不少于60天。
2. 严格轻车简从。局领导调研一般只派与调研内容密切相关的1-2名同志随行,基层单位、学校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调研一般不召开汇报会,不同时或重复到同一地开展调研,不迎来送往,不张贴或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宴请,不上酒和高档菜肴,不超标准安排住宿,不赠送土特产,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县(市、区)、1-2个直属单位(学校),帮助解决基层单位的实际困难或问题。
二、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质量
3. 减少会议活动数量。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教育系统全市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严格控制以市教育局名义举办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种论坛等。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制度,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召开,确需召开计划外的会议,须经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4. 严控会议活动规模。教育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一般工作会议不超过半天,一般由分管领导出席,不安排工作分工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其他领导出席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45分钟内,最多不超过1个小时。
5. 严控会议活动经费。降低会议成本,会场布置要简洁大方,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画册、文具用品等;不承办、不参加“轮流做东”、联谊性的会议活动或借会议活动之机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活动、健身活动。
三、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6. 减少发文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会议已经做出部署的,原则上不再发文部署;同一事项,不得重复发文;凡是通过电子系统发送的非涉秘公文,不再印发纸质公文;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直接协调的非涉密事项,不以发文办理。
7. 提高文件质量。要从政策、业务、格式、文字和行文规则等方面严格把关,力求文字精练、篇幅简短、内容充实、管用有效。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
8. 严格控制简报。印发简报需经局分管领导审批,重要简报需报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印发。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市教育局及基层单位、学校编发的简报只保留1种,字数一般不超过1500字。要提高简报的信息含量、参阅价值和借鉴作用,杜绝印发一般性常规工作简报,严格控制发送范围。
四、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活动
9. 简化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接待上级机关检查时,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局领导、机关干部到基层单位、学校开展工作,不接受基层单位和学校的宴请和馈赠。
10. 规范公务活动。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活动,严禁借学习考察名义游山玩水、走亲访友。除工作需要外,不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坚决制止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机关干部一律不出席基层教育部门和学校自行举办的庆典、表彰、庆祝等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市教育局不得作为同贺单位,一般不为学校校庆发贺信、贺电。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11. 提高办事效率。属行政审批事项的,要严格执行法定行政审批时限制度,属督办督查和上级要求按期办结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相关事项,遇有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协调处理,对延误时间、贻误工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12. 改进检查活动。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评估、验收、表彰等活动,减少检查考核次数,改进检查考核办法,凡一次能解决的,不重复进行;凡能统筹解决的,不多部门进行。到基层单位、学校开展评估、验收等评价性工作由组织单位负责工作经费。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13. 严格检查考核。完善机关作风评议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结果向局党委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局人事师训科要把干部执行本办法情况作为干部绩效管理和考核的依据,局机关党委和监察审计科要把执行本办法作为机关党风政风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