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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810200-00-2012-0148 分 类: 政策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11-30 19:02:01
标 题: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级教育直属学校,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2012年12月2日是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开展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第一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暨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 “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 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发动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大力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使学生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内容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主题,深入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一)安全文明骑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做到礼让行人,红灯不越线,黄灯不抢行,不骑车带人,不互相追逐,遇到老弱病残动作迟缓的,要主动礼让。

  (二)安全文明乘车:在规定地点候车,依次排队购票,按顺序乘车,不强上强下。自觉遵守、维护乘坐秩序,举止文明,相互礼让。爱护车站、车内设施,不蹬踏座椅,不乱写乱画,不损坏公物。上车后不抢占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乘客让座。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和“黑校车”。

  (三)安全文明行路: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走人行道,相互礼让;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交警指挥,保持交通畅通。

  三、活动措施

  (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培训交通安全课教员,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文明劝导活动,开展学生交通陋习大劝阻活动。

  (二)开展中小学“护卫天使行动”。通过设立“护卫天使岗”、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大力宣传中小学生安全出行常识和文明礼仪,努力为青少年儿童铺设一条安全保障线。

  (三)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以“文明交通,告别陋习”为主题,通过交通安全讲座、漫画比赛、知识竞赛、板报比赛、主题班会、征文活动等形式,大力推动交通安全进课堂,使广大学生知晓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交通法规知识,自觉守法出行。

  (四)开展文明交通“小手拉大手”活动。深入开展家庭交通安全行为倡议活动,通过中小学生“亲情提示”、“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示家长重视孩子上下学交通安全,呼吁家长摈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坚决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打电话,通过学生“小手牵大手”影响家庭,营造全民文明交通氛围。

  (五)深入贯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校车驾驶人资格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工作,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坚决避免发生校车安全事故,确保搭乘校车学生(幼儿)的安全。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校园交通法制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措施。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专栏广播、宣传标语等工具进行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和覆盖面,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拓宽途径,突出践行。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和知识结构、认知水平,有针对性地在班、团、队活动中渗透安全文明礼仪教育,将文明礼仪教育与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相结合。要以学生为主体,特别要重视组织学生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实践活动。

  (四)加强督导,典型引路。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系列活动的检查督促。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进活动顺利实施。

  各地、各市直属学校要在12月7日前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情况报我局安全信访办公室,电子邮箱:dzjy888@sina.com。

  达州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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