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级教育直属学校,市属中专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降雨偏多,特别是近期部分地方连续降雨,局部地方有暴雨,防汛压力不断加大,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抗灾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的规定,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严阵以待,严密防范,切实把防汛抗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操作层面。要强化学校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和分管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扎实开展学校防汛和涉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学校安全度汛。
二、强化预防,教育到位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放假、收假,不得随意延迟放假或提前收假,不得组织进行违规补课。高三年级补课要避开重大汛情时段和高温等极端异常天气。在未放假时段,在降雨集中、地质灾害频发等易发灾害期间,各地、各学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在可能发生险情时,务必采取停课等主动避险措施,并及时转移低洼处、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师生,严禁组织学生在危房内上课,务必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有学生未离校的学校要通过校内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与网络等形式,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度汛教育、正确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自护自救的安全教育。要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教育学生不要冒险涉水过河,如遇险情要立即汇报当地党委政府并积极组织施救。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学校的备汛减灾部署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严防洪涝、地质灾害给学生造成人身伤害。要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抗灾各项工作预案,要保证预案切实可行、可用和高效。
三、正确应对,排除隐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抓好防汛抗灾工作。要加强与气象、国土等相关部门的信息通联,确定专人值守校园,组织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巡查、监控,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征兆并妥善应对。一旦出现洪涝及衍生灾害和崩塌、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在校师生向安全地带转移。要注意因连续降雨导致新产生各类危房的发生发展情况,特别要重点关注土木结构的校舍及围墙,关注土墙墙基一旦被暴雨冲刷、浸泡极易坍落的问题。同时,要落实专门人员,做好自然灾害灾损统计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做好抗洪救灾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我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达市教安〔2012〕10号)的要求,利用暑假期间,重点整治各类突出隐患。要加强对“未经批准举办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的暑期培训,违规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出租屋内举办补习班,校车违规运营,各种社会车辆违规接送学生,学校内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堂、小卖部的违规经营行为”等的清理整顿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严谨的态度,抓实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办学行为,扎实推进安全管理,着力降低隐患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逗硬值班,严格问责
各地、各学校要把确保安全度汛作为学校暑期工作重点,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务必要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学校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必须安排人员认真做好昼夜值守,学校务必保证24小时有校领导带岗值班。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值宿制度(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不定期以电话调度和暗访的形式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凡暑假期间有学生在校上课的学校,其主要领导不得离开达州,若必须离开,必须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请假。三是在防汛部门发布防汛预警信号时,各地、各学校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本地、本学校全力投入防灾救险工作。四是必须确保信息畅通。各地、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发生洪涝、暴雨和雷击等灾害后,应在30分钟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有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将基本情况即知即报,核实灾情后续报。
各地、各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真正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督查走过场、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给师生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问责追究,依法依纪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漏报缓报的,要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2121801,传真:210920
达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