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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810200-00-2012-0137 分 类: 政策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4-18 19:28:32
标 题: 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达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通知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达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委、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有关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做好2012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工作,经研究,决定2012年全市中考实行统一报名、统一信息、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报名实行学生网上报名填志愿与学生现场确认信息相结合的办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类分批录取。初中毕业考试由毕业学校自行组织,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全市中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基教科牵头,市招办、职教科、体卫艺科、市教科所、市技装所、市电教馆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工协作,共同实施。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工作

  1.实施办法:初中学校依据初中学籍实行网上集体报名与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现场数码照相、确认信息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报名时间:4月19—4月20日报名,4月21日—4月26日组织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现场数码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流程: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本地初中应届毕业学生学籍信息导入中考网报系统后,开通本地中考集体网报功能。各初中学校依据初中学籍,组织本校学生中考报名。中考报名信息上传到中考网报系统,进行学籍资格审查。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学生报名号和学生初始密码,由学校分发给学生。学生依据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达州中考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核对修改个人信息,填报升学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各学校下载本校数据,组织本校学生进行现场数码照相,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学校、学生分别留存,学校留存表装订成册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4.报名实施:报名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股)负责组织实施,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其他学生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学生报名实行一生一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考、体考、实考为同一报名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4月28日前将报名数据和考生照片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按报名数据生成考生文考准考证号,统一安排考试工作。

  (二)志愿填报工作

  考生升学志愿填报通过网上进行,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在公布中考成绩后,到市、县(市、区)招办填报。

  1.统招志愿。统招志愿填报在4月21日—4月26日与中考报名同步进行,所有考生在家长或初中就读学校的指导下,自主通过网络填报所有批次和类别志愿。

  2.择校志愿。择校志愿在统招录取结果公布后由考生到招生学校填报,招生学校通过网络核查考生择校资格。已被省级示范高中(含达高中)统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填报择校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学业水平和发展方向自主填报升学志愿,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志愿权、选择权,不得限制、强迫、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网报工作顺利实施

  中考网上报名填志愿,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和管理,落实责任,对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做出统一布置和安排,在计算机、网络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同时要密切联系电力、电信等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招办、市电教馆要全力确保达州教育网()、达州招生网(http://www.dzzkb.cn)平稳安全的运行,为全市中考网报工作提供网络硬件平台。

  三、命题、审题、制卷

  命题、审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一)建立命题、审题分开制度,命题严格遵照学科课程标准和达市教基〔2011〕41号文件确定的考试范围。

  (二)试卷的印刷、流转、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机密级的材料进行管理,必须加强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严格规章制度,确保试卷万无一失。市上将严格按照考生报名人数配发试卷和备用试卷,余卷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全数退回市上。

  四、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以下简称“思品”)、历史、体育,其考试形式分为闭卷笔试与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情况见下

  
科目 形式 分值 时长 备注
语文 闭卷 100 120分钟 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合堂考试
数学 闭卷 100 100分钟
外语 闭卷 100 100分钟
物理与化学 闭卷 物理、化学各75 100分钟
操作 物理、化学各10 物理、化学各10分钟
思品与历史 闭卷 思品、历史各75 100分钟
体育 技能 30
总分 650


  2.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等不统一进行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方面。

  (二)考试时间安排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7日至5月27日,实考、体考成绩于6月1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成绩一经上报不再查分变更。学业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8:30—10:10 2:00—3:40 4:40—6:20
6月16日 语文(结束:10:30) 物理与化学 思品与历史
6月17日 数学 外语  


  (三)考试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实施,招办配合。

  2.考点设置。考点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各县、市、区教育局加强学校保密室建设,并负责对所设考点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的考生集中在达一中参加考试。每个考场按考生30人设置,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教科所、市招办和各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各县、市、区原则上承担一门学科的评卷工作。

  (五)成绩呈现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成绩等级分全科等级与分科等级两部分,均用A+、A、B、C、D五个等级表示。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工作参照《达州市2006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达市教基〔2006〕9号)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各毕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底全面结束,6月1日前向市教育局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六、加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专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有关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按照省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规定: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2.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3.初中阶段的县(市、区)属学校学生、市直属学校初三年级学生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4.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加1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国家级二、三等奖的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5.初中阶段参加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1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二级学生运动员、获得各单项前三名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前三名的50%主力队员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三级学生运动员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6.初中阶段在四川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达州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二等奖的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三等奖的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等级。

  (三)享受各项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栏张榜公布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认定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为3天以上。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七、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市招办负责实施。毕业生增量主要用于中职招生。各批次录取依照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和学生学业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类分批次录取、差额投档、学校审录。

  (一)录取批次设定

  录取批次分四批。

  提前录取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统招生的计划按50%,定向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在划定的最低成绩等级控制线上录取。

  第一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含达州市高级中学)公费统招生;限额招收免收学生教育成本费的民办高中。

  第二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统招生、民办高中、市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一般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专科按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录取办法

  市上统一依照考生志愿,根据全科等级和分科等级的组合在综合素质达到一定等级的考生中划定投档数量,从高到低由学校审录。各招生学校在考生全科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比较考生分科等级组合模式录取;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全科、分科成绩等级组合模式相同时,则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余下名额。

  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集中进行。

  第一阶段在7月初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统一投档录取,并及时通过达州教育网和达州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和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含达高中)的统招线和统招缺额。未被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含达高中)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成绩自行到有统招缺额的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含达高中)报名,由学校在统招计划内按统招线补录,并报市教育局审核。

  第二阶段在9月10日前进行审核式补录,主要对招生计划、外地回流生源就读及省级以上示范高中(含达高中)的补录生、择校生、特长生等进行审核。

  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每所初中学校的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公费统招生计划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省级及以上示范高中不得招收无本校志愿的考生。

  特长生“特长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招生数量在统招计划内单列。特长生必须参加中考,文化成绩必须高于C等。

  普通高中招生中未办理录取手续的,或者已经被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自行到另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报到的学生均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中职生的相关资助政策,避免重复录取;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花名册和转入学生花名册必须加盖市招办中职录取专用章,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能取得学籍,按照学生报名志愿录取后的中职学生不得随意转录、转学。已经被一所中职学校录取而自行到另一所中职学校报到的学生,由原录取学校办理退档手续后,学生所在学校才能补办录取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还要采取自主招生、多次招生、补办录取手续等灵活的招生办法,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

  (三)录取结果公布

  市上统一录取结果通过达州教育网和达州招生网公布,同时由县、市、区教育局向各初中毕业学校发送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网络、初中就读学校查询录取去向。录取到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凭中考准考证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不再寄发纸质录取通知书。中职类考生录取通知方式按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进行。

  八、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示制度。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等级数和等级标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条件等必须在实施之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等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育局要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招生录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诚信协议书。

  2.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诚信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高中学校招生的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进行评估。

  3.建立初中学校信度评估制度。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后一学期,高中学校要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

  (三)建立监督制度。教育局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分别成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随时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818-2122674,邮箱:yj2334853@126.com。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它失实、失信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九、考试经费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试和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招委、教育局和学校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相互配合,担负起自身的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严肃考纪考风,特别是考生的交通和食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和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知情权、选择权、志愿权,大力动员更多的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特别是引导学生积极填报职高、中专等职业类学校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考。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统一录取的规定,令行禁止,不得各行其是,不准搞虚假的招生宣传,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搭车收费、卖生源等违纪违规行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见附件),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执行录取结果。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有关说明

  (一)参加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解答各科客观性试题必须使用机读卡,各校要对学生进行机读卡的填涂训练。答卷用的2B(或3B)铅笔和橡皮擦由考生自备。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于6月13日到市教育局领取试卷,6月18上午将考生试卷送市教育局阅卷场(达州市一中),6月18日下午分科分发试卷到各县、市、区阅卷分场。

  (三)有关招生学校名单及代码将在达州教育网、达州招生网、达州信息港中“达州教育”栏目刊登。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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