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市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规定,结合教育部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省教育厅四川省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我局决定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举办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现将《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确保艺术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我局成立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实施。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执行机构和责任人,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的物资保障,确保本届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活动于2012年6月在通川区举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2.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中学生 艺术节 通知
达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5日印
(共印20份)
附件1:
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坚持以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对中小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使学生参加艺术节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艺术节活动要体现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特点,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主题和内容
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本届艺术节活动要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用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在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官、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中学生。
四、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节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中小学
艺术教育论文评选。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小合奏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校园集体舞蹈:人数不超过100人,男女生比例各50%,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种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
为14英寸,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
五、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下列安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第一阶段(2011年11月至2012年4月),学校、县、市、区开展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
2.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县、市、区集中展演的时间安排报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市上将进行巡查。
(二)第二阶段(2012年5月),市组织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1.各县、市、区于2012年5月1日前,将开展艺术节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以及艺术节活动简报、照片等材料报送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作为评选县、市、区优秀组织奖的依据。
2.在各县、市、区集中展演的基础上,组委会对县、市、区报送节目进行评审,并举办市级艺术节展演活动,各地分项报送节目和作品的名额分配、具体要求和报送时间将根据县、市、区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和县、市、区参加艺术节获奖情况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2012年10月),参加全省集中展演活动阶段。本阶段活动主要内容:
市级集中展演结束后,按照省教育厅分配我市的报送数量,选送优秀节目送省教育厅评审并按省教育厅评审结果通知参加全省集中展演的节目、作品。省评选出的优秀节目报教育部审定后通知参加全国集中展演的节目、作品。
全国第四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将于2013年2月在厦门举行。
六、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数量另行通知。
(三)各县、市、区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中学组和小学组各占50%。小学组中,小学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小学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中学组中,中学甲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少于80%,中学乙组的节目和作品均不超过20%。
(四)各县、市、区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中,中学甲组和小学甲组必须各有一个合唱节目和校园集体舞。
(五)艺术表演节目用光盘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报送的声乐、器乐、舞蹈和校园剧(课本剧)归类分四张光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县、市、区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内不要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
(六)艺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或另附标签上注明所在县、市、区及学校名称、作者姓名、所在年级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七)报送的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凡获奖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组委会有权使用和发表(包括制作光盘、编印画册以及用于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不支付演出者和作者报酬,演出单位和作者享有署名权。
七、奖项设立
本届艺术节活动设以下奖项
(一)优秀组织奖:
1.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订、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基层活动给予支持、指导和检查,学生参与面广,体现活动的宗旨,活动经费落实,认真组织艺术节集中展演活动,无展演活动光碟、图片资料、工作总结,工作简报少于3期的不评选优秀组织奖。
2.学校优秀组织奖。要求学校组织工作落实,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名额根据活动开展的情况另行通知。
(二)优秀节目奖:
声乐、器乐、舞蹈、校园剧(课本剧)节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优秀作品奖:
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四)指导教师奖:
获艺术作品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不超过1名)给予指导教师奖。
(五)优秀创作奖:
在本届艺术节中被评为一等奖的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优秀原创节目(其中包括优秀少儿歌曲创作曲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六)艺术教育论文奖:
设中小学艺术教育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八、组织管理
为确保艺术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市教育局成立第七届中小
学生艺术节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成立组委会,加强领导,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活动实施方案,要形成“人人都参与、班班有歌声、校校有活动”的良好氛围,并做好集中展演活动的安全工作预案。各中小学校要由校长负责,落实本校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九、经费
由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举办的活动,所需经
费由市教育局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各地活动经费由各地自行解决。
附件2:
达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
顾 问:吴应刚 达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 任:杨大荣 达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杨宗国 达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杨时建 达州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曾建春 达州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刘洪波 达州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旷 明 达州市教科所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科),杨时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贺继业、王洪宇、何伟、徐旭为成员,负责艺术节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