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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810200-00-2011-0116 分 类: 政策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1-12-15 21:29:41
标 题: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

  2011年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的第一年,为稳定职教规模,确保全市高、中职院校完成中职招生4.2万人的目标任务,现就加强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宣传职业技术教育,增强职业学校吸引能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职业技术教育的成才典型,大力宣传国家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等政策,让每一位初中毕业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让他们在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上具有充分的选择权。各高、中职院校要提升学校档次和品位,注重打造优势专业,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二、明确中职招生工作任务,增强完成任务的紧迫感。

  今年我市中职招生任务4.2万人,我们按照计财科统计2011级毕业学生人数的43%进行了任务分解,同时结合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历年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适度调整,各地招生总任务、辖区内职业学校招生任务和送生任务详见《达州市2011年中职招生目标任务分解表》(附件1)。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中职招生计划管理权限的通知》(川发改社会[2011]188号)要求,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协商,在各县、市、区教育局上报中职学校2011年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现将全市所有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招生任务下达你们,具体任务详见《2011年达州市职业院校中职招生任务一览表》(附件2)。

  由于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没有固定的生源基地,我们根据各职业院校招生条件、历年在各地完成中职招生任务情况进行了任务分解,作为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全市中职招生任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2011年达州市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招生任务分解表》(附件3)。希望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高度重视,精诚合作,紧密配合,努力完成今年的中职招生任务。

  三、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中职招生工作任务。一是层层落实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包括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招生任务在内的送生任务分解落实到基层学校,于4月20日前将分解落实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抄送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各地要与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和所属职业学校、生源学校分别签订招生和送生工作责任书,将中职招生任务纳入基层学校的工作目标,作为对基层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调动招生学校和送生学校的积极性。二是改革招生办法。大力调控高中阶段教育普职结构比例,将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增量投放到中职教育;要完善职业学校招、送生办法,加强对中职招生的统筹管理,继续实行普通高中招生C、D等级不予录取的办法,全市中职学校新生花名册和转入学生花名册必须加盖市招办中职录取专用章,按照学生自愿录取的中职学生不得随意转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中职学校要逐步剥离职业学校承担的基础教育,努力扩大中职招生,确保招生任务全面完成;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招生工作纳入县域内统一管理,实行县内中职学校与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招生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同步进行。三是广开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范围,春季招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2011年第四次新闻通气会议精神,鼓励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以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对一部分难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自己又愿意就读职业学校的,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为此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初三学生分流工作,试点探索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衔接机制,探索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分流办法,积极动员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进城农民工、退役士兵、生产服务一线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城乡劳动者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沿海教学点面向川籍务工人员子女实施职业教育,鼓励中职学校面向全省乃至全国招生。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实行招生工作目标考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中职招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整顿招生秩序,降低招生成本,禁止市内所有高中职院校买卖生源,禁止市内生源学校组织初中毕业学生到市外参与招生活动,禁止市外学校在我市违规招生,严肃查处中职招生违纪违规行为。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要自觉接受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工作统一安排,按照县(市、区)教育局规定承担招生成本费用,不得扰乱中职招生秩序,违者将取消其县域内招生资格。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通报包括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招生任务在内的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各中职院校要及时将中职新生按照县域进行统计并报告所属县、市、区教育局。我局将实行县、市、区教育局送生任务和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招生任务捆绑考核办法,把中职招(送)生工作纳入今年攻坚目标考核,严格实施中职招(送)生工作的“一票否决制”,确保中职招生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1.《达州市2011年中职招生目标任务分解表》;

  2.《2011年达州市职业院校中职招生任务一览表》;

  3.《2011年达州市市内省市属高中职院校招生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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