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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810200-00-2011-0105 分 类: 政策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1-12-15 21:21:21
标 题: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通知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级教育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

  今春开学以来,我市部分中小学特别中学以赶教学进度,提高教学质量为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费,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近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我市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情况。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现就我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通知如下:

  一、严禁学校违规补课。中小学校(高三年级除外)严禁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并以此为名乱收费。严禁中小学校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网校等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

  二、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介绍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三、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学校要严格按国家、省、市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于3月25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基础教育科。我局将对各地补课乱收费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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