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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810200-00-2011-0048 分 类: 政策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1-12-15 00:24:57
标 题: 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达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通知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达州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09年达州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通知
     达市教〔2009〕22号

  各县、市、区招委、教育(文教)局,市属有关学校 :
为全面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招生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十条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7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川教〔2005〕7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川教〔2007〕68号)精神,结合达州实际,经研究,决定2009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统一报名、统一信息、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报名实行学生网上报名填志愿与学生现场确认信息相结合的办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类分批录取。初中毕业考试由毕业学校自行组织,不得收取报名考试费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全市中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基教科牵头,市招办、职教科、体卫艺科、市教科所、市技装所、市电教馆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分工协作,共同实施。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组织实施
1.报名办法:2009年中考统一考试报名实行学生网上报名填志愿与学生现场确认信息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报名时间:4月16日—4月27日进行网上报名填志愿,4月19日—4月30日学生现场确认信息。
3.报名流程:各初中学校将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个人信息上传到中考网报系统中,网报系统自动生成学生报名号和学生初始密码,由学校分发给学生。学生依据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达州中考网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核对修改个人信息,填报升学志愿,记录志愿加密信息。网报结束后,各学校下载本校数据,打印报名志愿信息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在确认表上签名确认,学校、学生分别留存。
4.报名实施:报名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文教)局的领导下,由基础教育科(股)负责组织实施,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在就读初中学校报名,其他学生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学生报名实行一生一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考、体考、实考为同一报名号),考生报名时根据自身学业水平和发展方向填报升学志愿,填报五年制小教、幼教专科和五年制高职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另填报各级招办提供的《四川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卡》。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志愿权、选择权,不得限制、强迫、代替考生填报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于4月30日前将报名信息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按报名信息生成考生文考准考证号,统一安排考试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网报工作顺利实施
中考网上报名填志愿是今年中考工作的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和管理,落实责任,对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做出统一布置和安排,在计算机、网络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予以保障,同时要密切联系电力、电信等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中考网上报名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招生办、市电教馆要全力确保达州教育网(),达州招生网(http://www.dzzkb.cn)平稳安全的运行,为全市中考网报工作提供网络硬件平台。
三、命题、审题、制卷
命题、审题、制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一)建立命题、审题分开制度,命题严格遵照学科课程标准和达市教基〔2008〕41号文件确定的考试范围。
(二)试卷的印刷、流转、保管、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机密级的材料进行管理,必须加强相关人员的保密意识,严格规章制度,确保试卷万无一失。市上将严格按照考生报名人数配发试卷和备用试卷,余卷在考试结束后必须全数退回市上。
四、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以下简称“思品”)、历史、体育,其考试形式分为闭卷笔试与操作技能考试,具体情况见下表:

  

  
科目 形式 分值 时长 备 注
语文 闭卷 100 120分钟 物理与化学,思品与历史合堂考试
数学 闭卷 100 100分钟
外语 闭卷 100 100分钟
物理与化学 闭卷 物理、化学各75 100分钟
操作 物理、化学各10 物理、化学各10分钟
思品与历史 闭卷 思品、历史各75 100分钟
体育 技能 30
总分 650


  
2.考查科目。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校本课程等不统一进行考试,由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方面。
(二)考试时间安排
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4日至5月27日,实考、体考成绩于6月1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成绩一经上报不再查分变更。学业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8:30—10:10 2:30—4:10 4:40—6:20
6月13日

  (星期六)
语文(结束:10:30) 物理与化学 思品与历史
6月14日

  (星期日)
数学 外语  


  (三)考试组织实施
1.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具体实施,招办配合。
2.考点设置。考点分片相对集中设置。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加强学校保密室建设,并负责对所设考点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报送市教育局备案。市直属学校(含民办学校)的考生集中在达一中参加考试。每个考场按考生30人设置,考生座位必须做到一人一桌单行排列。
(四)阅卷工作
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教科所、市招办和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配合,各县、市、区原则上承担一门学科的评卷工作。
(五)成绩呈现
学业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成绩等级分全科等级与分科等级两部分,均用A+、A、B、C、D五个等级表示。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设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工作参照《达州市2006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试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达市教基〔2006〕9号)实施,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具体安排部署本辖区各毕业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底全面结束,6月10日前向市教育局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六、加分政策
(一)五年制高职专科、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有关录取加分照顾政策按照省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加分政策规定:
1.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2.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3.初中阶段的县(市、区)属学校学生、市直属学校初三年级学生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4.初中阶段在教育行政部门和科技部门共同组织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的加1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国家级二、三等奖的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市级一等奖的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5.初中阶段参加规定比赛,在比赛中达到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一级的学生运动员加1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二级学生运动员、获得各单项前三名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前三名的50%主力队员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三级学生运动员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
6.初中阶段在四川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达州赛区获得一等奖的加10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二等奖的加8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成绩等级,获得三等奖的加5分计入总分后划定全科等级。
(三)享受各项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由学校初审并在校内公示栏张榜公布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认定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示。上述公示时间均为3天以上。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外,其他考生只享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七、录取工作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市招办负责实施。毕业生增量主要用于职业高中招生。各批次录取依照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和学生学业考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类分批次录取、差额投档、学校审录。
(一)录取批次设定
录取批次分四批。
提前录取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35%的招生计划,按照服务区内初中毕业生人数,定向均衡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在划定的最低成绩等级控制线上录取。
第一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州市高级中学;限额招收免收学生教育成本费的民办学校:达州行知中学150名、达州新世纪学校50名、达州铭仁园中学100名。
第二批: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含达州新世纪学校、达州铭仁园学校、达州行知中学),市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含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一般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专科按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录取办法
市上统一依照考生志愿,根据全科等级和分科等级的组合在综合素质达到一定等级的考生中划定投档数量,从高到低由学校审录。各招生学校在考生全科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比较考生分科等级组合模式录取;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全科、分科成绩等级组合模式相同时,则通过计算机随机录取余下名额。统一录取一次性完成。
普通高中招生中未办理录取手续的,或者已经被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而自行到另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报到的学生均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为认真落实国家对中职生的相关资助政策,避免重复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中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不能取得学籍。已经被一所中职学校录取而自行到另一所中职学校报到的学生,由原录取学校办理退档手续后,学生所在学校才能补办录取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还要采取自主招生、多次招生、补办录取手续等灵活的招生办法,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完成。
八、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示制度。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学业考试等级数和等级标准、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条件等必须在实施之前向社会公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等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建立诚信制度
1.建立诚信协议书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命题、审题、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招生录取的单位和个人签订诚信协议书。
2.建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诚信评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高中学校招生的公开、公正、公平情况进行评估。
3.建立初中学校信度评估制度。初中毕业生进入高中后一学期,高中学校要对初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信度评估。
(三)建立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分别成立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随时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它失实、失信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情节,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九、考试经费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试和招生纪律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相互配合,担负起自身的工作职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严肃考纪考风,特别是考生的交通和食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整个考试和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地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知情权、选择权、志愿权,大力动员更多的学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特别是引导学生积极填报职高、中专等职业类学校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限制学生报考。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统一录取的规定,令行禁止,不得各行其是,不准搞虚假的招生宣传,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搭车收费、卖生源等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全市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有关说明
(一)参加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解答各科客观性试题必须使用机读卡,各校要对学生进行机读卡的填涂训练。答卷用的2B(或3B)铅笔和橡皮擦由考生自备。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于6月10日到市教育局领取试卷,6月15上午将考生试卷送市教育局阅卷场(达州市一中),6月15日下午分科分发试卷到各县、市、区阅卷分场。
(三)有关招生学校名单及代码将在达州教育网、达州招生网、达州信息港中“达州教育”栏目刊登。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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