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810200-00-2011-0039 | 分 类: | 政策 | ||
责任部门: | 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1-12-15 00:19:09 | ||
标 题: | 关于举办达州市第九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属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健康第一”的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小学生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在万源中学举办达州市第九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并委托万源市教育局、万源市文化体育局、万源中学承办。
本次比赛的指导思想,坚持育人为宗旨,突出教育特色,完善办学条件,努力做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运动员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严格审查,并于3月31日前到市教育局本卫艺科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否则,不予参赛,并通报批评。联系人:王宏宇,联系电话:2127301,13982886668
希望承办单位在万源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做好运动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运动会如期举行,并获得圆满成功。
附件:2008年达州市第九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六日
达州市2008年第九届中小学生
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在万源中学举行。
二、参赛单位和分组
(一)参赛单位
1.各县、市、区代表队。
2.国家、省、市示范普通高中,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达州市一中、达州市高中、通川区蒲家中学、达县中学、达县三中、达县管村中学、达竹矿务局一中、大竹中学、大竹县观音中学、大竹县石河中学、渠县中学、渠县二中、渠县三汇中学、万源中学、万源市三中、宣汉中学、宣汉县二中、宣汉县清溪宏文学校、宣汉县南坝中学、开江中学、开江县任市中学。
3、重点职业中学:达州市职高、达县职高、大竹县职中、渠县职业中专、宣汉县职业中专、开江县职业中学、四川省电子商务学校。
4、民办学校:达州新世纪学校、达州巨全双语学校、达州铭仁园私立中学、达州市百岛湖职业技术学校、达州行知中学。
5、参赛小学:通川区一小、二小、七小、八小,通川区实验小学、达县实验小学、大竹县实验小学、大竹县竹阳镇胜利街小学、大竹县竹阳镇幸福街小学、宣汉县育才小学、宣汉县东乡镇二小、宣汉县南坝中心校、开江县实验小学、万源市太平镇一小、万源市太平镇二小、渠县渠江镇一小、渠县渠江镇二小。
(二)分组:比赛分高中组(限在校高中学生参加)、初中组(限在校初中学生参加)、小学组(限在校小学生参加)。重点职业中学只参加高中组比赛。各参赛单位必须按时报名参赛,不得弃权。运动员的学籍必须真实,严禁以小打大,一经查出,全市通报批评。
三、竞赛项目
(一)高中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栏高1.067m、栏距9.14m)、400m栏(栏高0.914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铁饼(2kg)、标枪(800g)、五项全能(跳远、标枪、200m、铁饼、1500m)。
(二)高中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高0.84m、栏距8.5m)、400m栏(栏高0.672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五项全能(跳高、标枪、100m栏、铁饼、800m)。
(三)初中男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栏高0.914m、栏距8.7m)、400m栏(栏高0.76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铁饼(1.5kg)、标枪(700g)、四项全能(跳高、标枪、110m栏、1500m)。
(四)初中女子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高0.762m、栏距8.0m)、400m栏(栏高0.672m、栏距35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铁饼(1kg)、标枪(600g)、四项全能(跳高、标枪、100m栏、800m)。
(五)小学组:60m、100m、200m、400m、800m、跳高、跳远、4×100m接力、原地掷实心球。
四、参加办法
各县、市、区代表队、重点中学、重点职业中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民办学校、有关小学组队参赛。每单位可报领队一人,教练员二人(各县、市、区由教育(文教)局体卫艺专干、学校必须由校级领导担任),各县、市、区体卫艺管理干部必须参加,并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组织工作。重点中学、民办学校高中组运动员十二人(男、女不限),初中组运动员十人(男、女不限),小学组运动员十人(男、女不限)。重点职业中学运动员十人只参加高中组比赛(男、女不限)。各县、市、区只能指定一所中学(含高、初中组)代表本单位中学组参赛,指定一所小学代表本单位小学组参赛。为提供更多的机会使学生达到田径三级以上运动员标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报名参加运动项目等级测试。
五、运动员条件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在校读书的中小学生(往届生不予参赛),思想品德较好、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该项目比赛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追究参赛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交运动会组委会。
3、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经研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参赛运动员资格,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达州市一中、市职高、市属民办学校参赛运动员资格由我局组织人员查证。各代表队报到时交保证金300元,如无弄虚作假现象,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4、运动员资格审查将在赛前、赛中、赛后进行。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跳高比赛中学组不准采用跨越式。
(二)每个运动员限报两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参加全能比赛的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
(三)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报该项目的全部比赛,确因伤、病不能参赛者须出据大会医生证明,否则交纳罚金100元。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含全能和接力)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全能和接力加倍计分;报名人数不足三人的比赛项目将不再举行比赛;只有六人或不足六人参赛的项目,按实际参加比赛的人数递减一名录取,破省中学生纪录加15分,破市中学生纪录加7分,同一人在同一项目或全能各单项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均只加一次。凡输送到市业余体校田径队训练的运动员,代表现就读学校参加比赛,所获名次(得分)同时计入原输送学校。
(二)各县、市、区指定一所中学按高、初中组运动员得分总和,取前四名;指定一所小学取前四名。重点中学、民办学校统一排列高、初中组两个团体名次,取前八名。重点职中取前三名。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本校高、初中组运动员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取前四名。小学组按团体总分取前八名。如遇总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为鼓励农村中学积极参赛,特在参赛农村中学中设一名体育竞赛进步奖。
(四)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裁判长、仲裁委员、裁判员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仲裁委员由大会选派,各县、市、区选派两名、各参赛学校选派一名体育教师、达县选派5名、通川区选派5名田径二级以上(含二级)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如不按要求选派或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则交代聘裁判费300元。不足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认真填写运动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县、市、区、校和体检医务部门公章,于2008年3月31日前分别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体育局竞训科。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各参赛单位必须持运动员注册表、学籍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运动员近期彩照两张,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办理运动员注册手续和竞赛证。其注册费在报到时交承办学校,用于比赛各项开支。逾期不报者(或不办证者)作弃权处理并通报批评,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二)运动员于2008年4月10日报到,10日下午四时在万源中学分别召开领队会和教练员联席会议。
(三)凡抽调裁判员于2008年4月9日下午到万源中学报到,10日裁判员学习,并随队安排住宿。
十、经费
(一)各参赛单位所需经费一切自理,所有参赛队住宿自行安排。凡需委托安排食宿的单位,请与万源市教育局(联系电话:8622047、8627435)或万源中学联系(联系电话:8622347、8604190)。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补助及竞赛经费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解决。
(三)凡大会抽调的工作人员和裁判员的差旅费一律回原单位报销。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竞赛筹备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达州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818-309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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