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教育直属单位(学校):
5月12日,我省汶川等县发生特大地震,对灾区学校造成了重大损害,有许多校舍倒塌,造成了人员伤亡。地震发生后,灾区学校广大教师临危不惧,奋不顾身,奋力抢救和疏散、保护学生,有的身受重伤,有的献出了宝贵生命。非灾区广大教师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投身到抗震救灾行动中。在整个抗震救灾工作中,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众志成城,发扬不怕牺牲,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谱写了许许多多的壮丽诗篇。为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和恢复灾区学校行课,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灾区学校支教和教师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川教〔2008〕139号)精神,我局拟定了《达州市教育系统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学校遵照执行。
附件:《达州市教育系统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达州市教育系统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地震灾区学校教师紧缺问题,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灾区学校行课工作,特制定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一切为了灾区,全力支援灾区”的要求,全力做好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确保灾区学校学生不因受灾而失学,为灾区重建和恢复行课做出积极贡献。
二、支教原则
各地各学校在确保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要选派政治素质高、教学业务精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到灾区支教,对上级安排的支教任务,必须要千方百计、不折不扣地完成。
三、支教对象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优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教学水平高,教书育人成绩明显。原则上支教对象从市级以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产生;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承担灾区繁重的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男教师不得超过50周岁,女教师不得超过45周岁;
四、支教对象的确定
采取本人申请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支教对象,支教对象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市直学校由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
五、支教时间
按省上要求随时派遣,服务时间按省上规定执行。
六、政策保障
(一)教师支教期间,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保留在原学校不变,福利待遇与原学校相同;
(二)支教教师到灾区支教,一并视为农村支教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和晋升教师职务;
(三)经研究确定为支教对象的,不服从支教安排,当年不得推荐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推荐评审职称,5年内不得外调。
(四)支教教师往返车费由学校负担。
七、加强宣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宣传我市教育系统赴灾区抗震救灾、帮助灾区学校恢复行课的重大意义。要通过大力宣传、学习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涌现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爱生敬业、舍己救人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投身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夺取抗震救灾最后胜利和尽快完成灾后重建工作作出达州教育系统的更大贡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发现赴灾区支教教师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采取多种途径收集和整理典型的先进事迹材料。收集、整理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材料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同时,要及时将收集、整理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材料报地方党委、政府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并通过多种形式给予表彰、奖励。
八、组织领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与领导,认真做好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为切实加强对灾区支教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达州市教育系统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组织机构。
达州市教育系统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大荣
成 员:熊贵生、谢丽明、张让文、彭 刚、陈清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由武德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达州市教育系统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具体负责组织统筹实施全市教育系统赴灾区支教工作。对赴灾区学校支教工作进行总体协调、整体规划;研究安排支教对象、时间安排、实施步骤等具体方案;指导教师做好赴灾区支教工作;了解赴灾区学校支教教师工作表现情况;总结表彰赴灾区支教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各地支教教师名单请按要求于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