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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810200-00-2011-0013 分 类: 政策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1-12-14 23:59:08
标 题: 关于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市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工作,及时反映教育工作日常动态,加强工作经验交流,服务领导决策,推动指导工作,按照领导要求,决定从2008年4月起,各地、各单位实行教育工作动态信息周报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一)各地、各单位推动工作的经验、综合调研信息。

  (二)日常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各级领导到各地、各单位视察、调研、指导工作等情况;各级领导批示及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研究成果情况;重大荣誉和奖励情况;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事迹;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其他重要动态信息。

  二、信息报送要求

  日常动态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简练、适用。要着重反映本地、本单位的大事、要事,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引用事例、数据、时间准确无误。

  三、信息报送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和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办公室是本单位信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直接对口向市教育局办公室报送信息。各地、各单位要落实信息采编和报送具体人员。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每周上报信息至少2则;各直属单位每周上报信息至少1则;局机关各科室全年编发教育简报至少5期。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市教育局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量化考核,每季度通报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和采用及积分排名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安排专人收集好本单位被采用信息的原件及音像资料。对未按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单位,每通报一次,扣宣传工作目标考核0.1分;凡每季度被采用信息低于报送信息30%的单位,每通报一次,扣宣传工作目标考核0.2分。并将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作为评选、推荐、表彰教育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四、信息报送方式

  非涉密信息直接通过邮件报送。涉密信息不得通过邮箱报送。邮箱地址:dzsjyjb2008@163.com,联系人:李洪东,联系电话:2121801、2525992、15984779887。

  五、信息采用积分标准

  

  
信息采用级别 积分标准(每则)
国家级教育类统一发行刊物、中央新闻媒体 10分
省级教育类统一发行刊物、省级新闻媒体、四川教育信息 5分
《达州日报》、《达州晚报》、达州电视台、达州广播电台、《达州教育》杂志、达州教育简报、达州教育安全简报、《达州教育信息网》 2分


  凡同一则信息被多头采用者,以最高级别为准积分。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达州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0818-212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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