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市级教育直属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我市即将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工作,为摸清学校周边地质环境状况,确保学校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和市级教育直属单位于近期立即组织一次对地质灾害的全面自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准确情况。自查内容主要是:各级各类学校是否位于沟口、泥石流堆积扇、陡崖、陡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近年来是否遭受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学校附近是否存在威胁到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区等。请认真及时填好《达州市学校地质灾害隐患自查表》(见附表)于2008年3月10日前报达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各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对各地各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统计并上报,同时落实防灾措施和责任,对确实需要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尽快争取立项进行治理。
三、各县、市、区教育(文教)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全市地质灾害的普查工作。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要根据编制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师生防范地质灾害的意识。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