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200-05-2018-0141 分 类: 预算/决算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2-10 01:52:47
标 题: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教育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2.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管理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4.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5.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制度建设和教育教学、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等管理。

7.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8.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系列活动,让每一名师生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开展“学习党章,重温党史”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新党章、学习党的历史,谈感想、谈体会,坚定投身党的教育事业的信念与决心。开展“聚焦党的十九大,办人民满意教育”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专题讨论,推进各项教育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

2、不断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在各项工作中领导一切的核心作用,不断强化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工作重点放在基层、骨干力量充实基层、财力物力保障基层,不断夯实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基础。以党支部标准工作法为抓手,广泛开展中小学校党建示范点、先进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带动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健康运行。继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的压力不减、势头不变。

3、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差距。推进达一中新校区改扩建工作。拟定《达州市主城区10所学校新(改、扩)建专项规划》,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达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迁建工作,确保2019年竣工投入使用。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采取名校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委托管理等措施,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采取学区化管理、扩大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等措施,有序分流学生,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以脱贫攻坚为契机,加强乡镇中心校建设,确保脱贫县乡乡有标准化中心校。

4、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按计划启动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工作。研制实施第三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完善和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切实改善农村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到2020年,乡镇普通高中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继续推进提高达一中学校教育质量与提升学校整体形象工作,切实提高达一中的办学质量。实施名校建设工程,在资源配置、高水平人才引进、课程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学校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打造秦巴区域品牌学校。

5、坚持产教融合发展职业教育。加快西南职教园区建设。安置房二期完工,安置房三期主体完工,确保次干道及支路路基成型,景观绿化基本完工。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中医学校、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达县职业高级中学完成计划投资。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校点布局,通过兼并、托管、合作、整合等形式做大做强主城区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合理整合主城区部分中职学校,逐步实现“退城进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合格达标行动,确保到2020年,各县(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全部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大力支持四川文理学院南坝校区搬迁、申办硕士点,使其转型发展为应用型大学。支持达职院创建“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支持达州电大加快建设达州继续教育资源中心和管理平台,使其建成开放型大学。积极申办达州中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和四川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6、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改革管理体制,推行教育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校长任期目标考核机制,实施校长培育工程,在全市培养100名中小学名校长。改革教师人事制度,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实行学校业绩主导分配制。完善教师考核和退出机制,制定教职工考核指导意见。实施高端教育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开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教育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价办法,尝试建立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规范和引导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

7、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重点完善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机制。建立以学籍为基础的全市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精准识别资助对象,确保“应助尽助”。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推动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公办学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学。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和双亲在外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和救助,关注亲情缺失和安全问题。鼓励各地以购买服务方式对放学后及寄宿期间对留守学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教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主要包括:达州市教育局机关、达州市电化教育与技术装备中心、达州市学生资助与学校后勤管理中心、达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达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达州职业技术学院、达州广播电视大学、达州市第一中学校、达州市职业高级中学、达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925.7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收入预算1925.7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39.75万元,占59.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1.80万元,占30.21%。事业收入204.20万元,占10.6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支出预算192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60万元,占比20.33%;项目支出1295.55万元,占比67.28%;上缴上级支出33.50万元,占比1.74%;成本费用支出205.10万元,占比10.6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1.55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1.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39.7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1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0万元、其他支出1080.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1.8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9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80.10万元,占8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0万元,占9.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0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27.50万元,占4.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33.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工基本工资及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通用项目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18年预算数为146.7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用项目支出。如:全市教育综合改革专项、基础教育专项(含教育教学转化、推广、视导工作)、职业教育专项(含教育招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西南职教园区工作专项、“9+3”藏区学生工作专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教育扶贫工作专项等。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 14.9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 6.9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保障支出27.5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5.80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60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333.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57.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2018年计划出访俄罗斯、波兰、乌克兰三国,开展友好学校建设、组织教师学生互派等相关事宜。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教育工作专题调研、检查指导、教育改革、考试考务、安全稳定、交流学习、合作办学、西南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工作等方面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教育各项工作的开展、调研、学习、交流、巡考、暗访、检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教育局2018年当年预算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上年结转资金有18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7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达州市教育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达州市教育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达州市教育局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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