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810200-06-2018-0054 分 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12-17 22:53:46
标 题: 关于应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医务室建设的建议
公开方式: 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关于应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医务室建设的建议
  农村寄宿制学校医务室建设事关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加强医务室建设显得非常重要。经调查:我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医务室建设极为薄弱,全市很多学校无医务室,且人员严重不足,85.6%的学校无心里辅导老师,设施设备极其缺乏。这种现状,极不利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群体性传染病的防控,同时也导致学生小伤小病不便处理,留守学生心理疾患无人疏导等诸多问题。

  建议:

  一、高度重视医务室建设。各级政府要从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的角度充分认识医务室建设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寄宿制学校医务室建设,把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认真落实,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设立专门的医务室和心理咨询室,配备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和设备,建立寄宿生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心里辅导讲座,缓解农村留守学生心理压力,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使农村学生健康成长。

  二、探索校医管理机制。根据有关规定,按学生人数600:1配置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要求,对600名以上学生人数的学校配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人数600名以下的学校在社区医院或卫生院聘兼职校医,负责学校的常规医疗卫生工作和心理咨询,建立医务室工作制度。各级政府要落实好专职校医的编制和聘用办法,采取定岗向社会和医学院校聘用全科医生专职从事校医工作,将专职校医的职称评定纳入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序列予以解决,吸引专业人员从事学校医疗卫生服务。对兼职校医采取卫生、教育部门联合出文聘用,双向考核,在评先选优、绩效工资方面予以倾斜。将学校医务室履职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依据。

  三、加强人员培训。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主动承担起校医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将校医纳入社区全科医生管理范畴,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交流,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落实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投入,落实医 务室建设专项经费;各学校要将医务室日常运行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证,确保学校卫生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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