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人民政府:
现将袁中学代表在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小教育投入的建议》(第0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农村基础教育是我国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我市教育资源配置不均、农村教育投入不足等诸多因素影响,农村村级小学发展受到极大限制,农村学校的师资配备、办学条件等与城区教育形成强烈反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印发了《达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通过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等多项措施,共同推进我市农村教育稳步健康发展。
一、关于加大村级小学投入,改善村级小学办学条件的问题
“十二五”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加大了对村级小学的投入力度,一是通过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建设工程”、“利用富余校舍增设幼儿班”、“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等多项惠民工程,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7525万元,维修改造村级小学975所,维修改造校舍面积27.99万平方米,新增教学设备13256台(套),其中:中央、省、市(县)在宣汉县共投入5137万元,维修改造村级小学295所,维修改造面积7.45万平方米;二是为全市1266所村级小学配置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实现了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数字资源全覆盖;三是对村级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十三五期间,全市计划投入资金9673万元,改造村级小学491所。其中:在宣汉县计划投入2130万元,维修改造村级小学117所。
二、关于大力提高农村教师尤其是村小教师待遇的问题
(一)依法落实乡村教师基本工资待遇。从2007年起,全市教师的“三保一金”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纳入社会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基本消除农村教师后顾之忧;加大了对农村教师的补贴力度,激励教师志愿到农村地区、艰苦地区任教。同时,把这类学校教师补贴纳入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进行分配;规定在乡(镇)村从教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教师退休后享受退休时的全额工资待遇。
(二)足额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待遇。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达市府办〔2016〕14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农村教师最低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落实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同时各地可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
(三)逐步健全农村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与当地公务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加快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步伐。目前,全市已建成教师周转房6034套。将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在试点基础上,结合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建6928套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周转房。
(四)积极加大农村教师评优晋职的政策倾斜力度。在评选各级优秀教师时,农村基层一线教师占40%以上;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
联系人:计财科 曾建春 2126635 13982822799
达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0日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