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市本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银行账户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账户监管的工作要求,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银行账户,统一管理。现将经市教育局备案的市本级民办中小学校的收费银行账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