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作为教育局局长,我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重大意义,现结合我县近年来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就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分享几点工作心得。
我们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2023年5月,我县召开全县学前教育推进会,邀请专家对全县83所公办园和44所民办园的园长、骨干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每年召开学前教育专题会,邀请省内外幼儿教育专家,对全县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进行授课。利用国培、规范性培训、网络研修等方式,累计培训园长、幼儿教师3500人次。
在宣传方式上,我们创新采用“线上+线下”双轮驱动模式。线上通过“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短视频12期,累计点击量超10万次;线下在嘉隆国际、月季苑等大型社区开展“法律进万家”活动,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针对部分家长存在的“小学化”倾向,我们专门制作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漫画版,用生动形象的方式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
为确保《学前教育法》有效实施,我们构建了“1+N”政策保障体系。以《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主体,配套出台了专项文件,形成了完整的制度框架。
在经费保障方面,自2022年起,我县严格执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标准,均为500元/生·年。三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2亿元,其中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园的资金达9700万元。特别是2023年,我们抓住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契机,完成渠县实验幼儿园东城园区等2个项目建设,新增学位600个。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实施“三个一批”工程:招聘一批,三年来招录免费师范生幼儿教师15名;培训提升一批,建立1个县级幼教名师工作室,开展“送教下乡”活动36次;激励保障一批,将幼儿教师纳入全县教师表彰体系,2024年有26名幼师获评县级优秀教师。
我们坚持“发展公办园、规范民办园、创建示范园”的工作思路,学前教育资源快速扩充。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含附属幼儿班)125所,其中公办园83所,民办幼儿园42所,在园幼儿13353人,公办在园人数6803人,民办幼儿园在园6550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55%,完成了国家“80、50”目标。
一是严格落实《达州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2024年3月召开全县园本课程研讨会,推广游戏化教学经验;二是建立示范园动态管理机制,每两年复查一次,已对2所不达标的县级示范园取消称号;三是持续开展“小学化”专项治理,三年来整改问题园所23所,剥离12所公办附属幼儿园实现独立建制。
2024年12月,我们成功举办第五届教师综合素质大赛学前组比赛,全县42所幼儿园参与,渠县第七幼儿园的创新游戏课程获得一等奖,为全县幼儿园课程改革树立了标杆。
我们建立了“四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政府督导、专业评估、社会监督、自我整改。近三年累计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6次,覆盖所有幼儿园。创新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对42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针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问题,我们对嘉隆国际、月季苑、百合苑等未按要求建设配套幼儿园的小区开发商下达整改通知书,目前已有2个小区完成补建。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公办园学位仍然紧张,目前城区仅有6所公办园难以满足需求;部分乡镇幼儿园基础设施有待改善;师资配备尚未完全达到“两教一保”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实施学前教育扩容工程,规划在未来一年改扩建乡镇中心园2所;二是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力争到2027年实现专业教师持证率达100%;三是创建省级示范园2所,市级示范园14所,打造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我们将继续以法治为引领,以普惠为主线,以质量为核心,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县域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