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和2025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5年度春季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3月21日8:00—5月6日18:00。
二、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三、认定对象
1. 户籍所在地在达中国公民;
2. 居住地在达中国公民(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 在达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认定);
4. 驻达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条件
1. 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2. 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3. 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4. 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认定高中(中职)、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5. 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6. 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7. 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五、认定方式
本批次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不再线下提交资料。
1. 认定准备材料:一张白底证件电子照(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2. 体检时间及地点:4月14日至5月7日(星期天不体检)网上报名状态为待认定审批,可通过网上预约到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通川区西外龙泉路1号)参加体检(空腹,体检当天10:00前到医院)。(注:预估本批次体检总人数1000余人,该院每日体检承接量100余人,体检预约流程详见附件:预约流程指引)
3. 参加2025年春季第一批次认定高中(中职)教资人员务必于网上报名成功后加群:QQ群:751707952,咨询电话:0818—3090968。
4、证书领取
认定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将于6月30日前,在达州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快递),请各申请人在网报时准确填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要按认定的资格种类,明晰各自的认定机构。高中及中职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层次的认定机构是县(区)教育局,其中达川区、渠县的认定机构是行政审批局。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其他事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是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对应的区县教育局或行政审批局。咨询电话、公告网址及QQ群号如下:
通川区教育局:0818-2105407,http://www.tchuan.gov.cn/,QQ群:1037118904。
达川区行政审批局:0818-5108079,http://www.dachuan.gov.cn/,QQ群:1033886470。
万源市教育局:0818-8627439,http://www.wanyuan.gov.cn/,
微信公众号:万源教育,QQ群:909583486。
宣汉县教育局:0818-5222427,http://www.xuanhan.gov.cn/,QQ群:1040236021。
大竹县教育局:0818- 6221210,http://www.dazhu.gov.cn/,QQ群:1037120111。
渠县行政审批局:0818-7226023,http://www.quxian.gov.cn/,QQ群:711502486。
开江县教育局:0818-8223931,http://www.kaijiang.gov.cn/,QQ群:775088044。
达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