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开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第一单”
2024年2月1日,开江县五要教育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将金额为3万元的《四川省非税收缴款回执单》电子凭证交至开江县教育局,标志着达州市首起校外培训行政处罚顺利完成结案。这是《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试行)》施行以来,达州市开出的首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罚单。
2023年11月18日,达州市教育局检查发现开江县五要教育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023年11月25日,开江县教育局对该违规培训行为开展进一步调查,查证开江县五要教育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该公司违反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试行)》第17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规定。开江县教育局依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试行)》第17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校外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处以3万元罚金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达州市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锚定三年目标任务,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时段、关键位置、重点人群,加大巡查暗访力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扩大校外培训治理成果,确保“双减”政策走实走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