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材料审核、推荐,达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对推荐申报人选专业技术水平进行了客观公正评价,确定了2023年度达州市直属学校、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143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若对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可向市教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原则上不受理匿名意见。
联系电话:0818-3090974(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18-3090968(市教育职改办);电子邮箱:dsjrsk1311@163.com;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507室;邮编:635002。
达州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达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达州市实验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