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15日《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施行以来,通川区教育局严格落实《办法》规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培训,推动形成利剑高悬态势。12月2日,通川区教育局在居民小区查获两起“黑培训”。
一、案件详情
(一)通川区棕榈岛小区。现场发现,教师黄某正在为2名初中学生进行数学培训。经核查,黄某原是通川区一培训机构教师,因“双减”后机构注销,利用其原有学生资源组织开展了学科类培训。2023年秋招收培训学生21人,共收取30480元培训费用。
(二)通川区熙城中心。现场发现,教师伍某某在其租住的房屋内为3名六年级学生进行英语培训。经核查,教师伍某某原在一机构任职,因“双减”后机构注销,利用其原学生及家长资源组织开展英语学科培训。目前招收培训学生7人,共计收取8900元培训费用。
二、处理结果
(1)通川区教育局分别向教师黄某、伍某某下发了《行政执法告知书》,责令立即停止教育教学活动,疏散学生,清退所收费用,撤除教育教学设备。(2)通川区教育局分别约谈了两名教师,组织学习《校外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两人共计清退费用39380元(黄某清退30480元,伍某某清退8900元),已向通川区教育局提交了退费佐证资料,签订了不再违规办学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