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基金会
关于开展2023年苏博特专项基金奖教助学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达州高新区社事局、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为鼓励和推动我市优秀贫困学生和中青年教师积极开拓、勇于创新,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江苏苏博特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向达州市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达州市教育基金会“苏博特专项基金”(包括苏博特奖助学金、苏博特奖教金),用于奖励我市优秀贫困学生和优秀中青年教师。现将开展2023年苏博特专项基金奖教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教助学对象
(一)优秀贫困学生
苏博特奖助学金受益对象为优秀贫困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在达州市范围内,在达州市公办中小学校上学,有达州市正式学籍;
2.优秀贫困学生。
3.被评定为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学生。
(二)优秀中青年教师
苏博特奖教金受益对象为在达州市公办中小学任教的在职在岗中青年教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教育事业,进德修业,治学严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的精神;
2.在达州市范围内公办中小学任教5年或以上,45周岁以下;
3.教学、教研成绩突出;
4.三年内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无学校及上级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记录。
二、资金和名额安排
(一)资金安排
2023年苏博特专项基金安排奖教助学资金108万元。
1.奖励义务教育阶段优秀贫困学生140人,每人2000元,共28万元;
2.奖励高中教育阶段学生优秀贫困学生100人,每人4000元,共40万元;
3.奖励优秀中青年教师80人,每人5000元,共40万元。
(二)名额分配
县(市、区) | 奖励优秀贫困学生(人) | 奖励优秀中青年教师(人) | |
义务教育阶段 | 高中阶段 | ||
通川区 | 9 | 6 | 7 |
达川区 | 12 | 9 | 9 |
万源市 | 28 | 20 | 8 |
宣汉县 | 33 | 23 | 17 |
大竹县 | 20 | 12 | 13 |
渠县 | 17 | 12 | 12 |
开江县 | 14 | 9 | 7 |
达州高新区 | 2 | 1 | 1 |
达州东部经开区 | 2 | 1 | 2 |
市直属 | 3 | 7 | 4 |
合计 | 140 | 100 | 80 |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程序
申领程序遵循“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市教育基金会审核—公示—拨付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1.个人申请。在辖区内就读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就读学校申请;优秀中青年教师在任教学校申请。
2.学校初审。学生(或监护人)将申请表交与学校,学校对学生的就读情况、在校表现、成绩、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优秀中青年教师将申请表交与学校,学校对教师的任教情况、在校表现、教学教研成绩情况进行审核。
3.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审。学校初审后,将申请表交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核查审批,汇总上报。
4.市教育基金会审核。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上报达州市教育基金会核查审定。市教育基金对各县(市、区)上报奖教助学名单及资料进行审核,到实地走访核实,在走访核实中发现虚假、谎报受助对象将取消今年奖教助学资格,取消的名额调制其他县(市、区)并影响明年分配。
5.公示。达州市教育基金会根据核查审批后的申请表,汇总编制公示表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拨付发放。公示无异议后,达州市教育基金会将苏博特专项基金拨付到学生或教师本人的社保卡或银行卡账户。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县(市、区)要加强统筹,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做好推选工作,确保奖教助学资金用于奖励优秀贫困学生和优秀中青年教师。达州市教育基金会在评审时,若发现奖励资助对象资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奖励。若出现奖助资金被挤占、挪用或贪污情况,达州市教育基金会将移交纪检部门严肃处理。
(三)资料收集与留存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影像资料、典型受奖助师生文字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以备检查评估。
四、材料报送
请各县(市、区)立即启动2023年苏博特专项基金奖教助学金的推选工作,2023年11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达州市教育基金会。联系人:刘鑫禹,联系电话:13408198888,邮箱:2712932396@qq.com。纸质版送至:达州市通川区西外永兴路2号市政综合楼5楼526室。
达州市教育基金会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