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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的消费警示
时间:2023-06-05 09:46:39 来源:达州市教育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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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达州市教育局、达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同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校外教育培训消费中注意以下事项: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认准资质,消费者要做到“一看、二试、三存”:“一看”,看培训机构是否具有“办学许可证”和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登记证、收费公示和教师资格证;“二试”,先试听一两节培训课程,满意再签订合同、缴费;“三存”,保存好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资料、培训合同、收费发票等。为方便查询,四川省教育厅开通了“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 www.jyaqbz.cn),家长可通过该平台选择具备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慎重签订培训合同

签订培训合同时要认真阅读,了解清楚相应的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拒绝签订不公平、不合理的协议。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公布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可以此为参考。在支付培训费用时要避免一次性缴纳大量金额,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一次性缴费不超过5000 元。不轻信“不过包退”等承诺,防止因培训机构经营不善或蓄意“卷钱跑路”导致财产损失。


三、及时依法维护权益

我市已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四川省校外培训监督管理平台”进行收费,家长端的“彩虹钥匙”是培训学员购课缴费的唯一入口。如消费者确有培训需求,应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端进入“彩虹钥匙”缴费,缴费后及时向机构索取正式发票,避免直接向培训机构个人账户缴纳培训费。发生退费不及时、退费难等问题,要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消费者应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寻求消费者协会帮助,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倡议培训服务机构经营者诚信经营,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不得以诱导、欺骗等方式销售产品和服务;尊重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不得擅自更改教学内容,不得故意拖延退费或设置不合理扣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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