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及其家长的合法权益,达州市教育局、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把严把牢“五个关键”,着力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品质,展示学生风采风貌,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的向往。
《通知》在明确6部门职责及10项选用程序的基础上,统一了全市中小学生校服选用程序、选用步骤、选用要求。
一起来看具体要求 ↓
必须达到“两个80%”。学校必须向拟选用校服的学生及家长发放《学生校服统一选用征求意见书》,且同意数达到80%及以上才能统一选用,以确保校服选用更具民意基础。校服选用组织中学生和家长代表人数应不得低于选用组织人数的80%,以确保学生及家长在校服选用中更具主动权。
二
强化校服选用组织作用。校服选用组织负责考察确定供货企业、组织校服采购、开展校服验收整个过程,授权学校发布公示公告、签订合同、上报备案,有效分离了校服选用中的廉政风险。
三
控制校服款式、选用周期及选用套数。校服款式周期不得低于6年,选用周期不得低于3年,毕业年级不得组织校服选用。原则上每个选用周期为1套校服(含春秋装、夏装,高寒地区、学生及家长有统一选用意愿的可选用冬装),因转学、换洗、遗失、破损、身高变化等需要,由家长签订《学生校服自愿认购单》后自愿购买,以此强化学生及家长的选用意愿。
限定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学年,与选用周期一致,以此保持供货企业相对稳定,售后服务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