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规范涉教保险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多主持。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涉教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精神,市教育局副局长张梅同志通报了全市涉教保险管理相关情况。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邓剑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邓剑指出,涉教保险既是保险事业,更是社会事业,规范涉教保险管理是一项利教惠民的实事,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的要事。各地各校要切实树牢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流程监管,提升服务意识、维护参保秩序。要坚持“深究细研”,精准研判问题症结,旗帜鲜明抓管理,齐心协力促规范,全力确保涉教保险工作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邓剑强调
坚持“民生为本”,高度重视涉教保险工作
要充分认识涉教保险对提高学校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公益性作用,狠抓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涉教保险体系;要准确把握投保管理“四个要求”、人员管理“四不得一回避”、资金管理“四不得一鼓励”的政策要求,扎实推进涉教保险健康有序发展;要坚持“小投入防范大风险”,充分发挥涉教保险在创新安全管理方式、防范化解风险矛盾、保障教育民生、构建平安校园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兜底”作用,组织引导学校、学生及家长积极投保参保。
坚持“统筹推进”,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各地各校要按照“全市一盘棋,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方案、统一标准”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险经纪人制度,由经纪公司统保统管”的管理机制,落实“政策性商业保险应保尽保、足额投保,非政策性商业保险‘因校制宜’投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组织引导’投保,学生(个人)保险坚持‘自愿投保’”的工作要求,强化监督管理,防范廉政风险,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坚持“立规明矩”,坚决查处违规乱象
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教育保险承保机构理赔服务质量的监督,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要加强行业自治,打好“预防针”;要保持高度警醒,认清高压形势,规范涉教保险秩序,严格执行涉教保险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划好“警戒线”;要坚持“动真格、出重拳”,规范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常规化管理,强化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与经纪公司对接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办好“典型案”。
各县(市、区)教科(教育)局、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涉教保险管理工作负责人,承担涉教保险公司代表,市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