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腐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级教育直属单位(学校),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川教工委函〔2016〕4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腐败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并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要求,于9月26日前将工作情况报告、《四川省教育系统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举报投诉电话报送局监察审计科。
市教育局各科室要加强指导监督,积极开展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请填写《四川省教育系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统计表》(参照附件3),于9月26日前报局监察审计科。
达州市教育局
2016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