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民办学校设置审批中校长任职资格证明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办件类型
即办件
四、实施主体
达州市教育局
五、行使层级
省级、市级、县级
六、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七、办理时限
即办
八、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九、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十、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
十一、申请条件
民办学校应当聘任专职校长。校长任职条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校长的聘任或者解聘由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定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十二、禁止性要求
无
十三、数量限制
无
十四、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属性 | 材料 类型 | 材料 形式 | 纸质材料份 数及规格 | 电子材 料格式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校长学历证书 | 其他 | 原件 | 复印件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 自备 |
身份证 | 证照 | 原件 | 复印件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 自备 |
校长任职信息表 | 其他 | 原件 | 复印件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 自备 |
校长聘任决定 | 其他 | 原件 | 复印件 | 1份、A4 | 不限 | 非必要 | 申请人 自备 |
十五、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与送达
十六、审批结果
校长任职资格证明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八、中介信息
无
十九、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