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教师资格认定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实施主体
达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行使层级
省级、市级、县级
六、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九、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十、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四川省民办教育机构分类设置标准(试行)》。
十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条件;
(三)申请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省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标准。
十二、禁止性要求 无
十三、数量限制无
十四、申请材料
(一)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材料名称 | 材料属性 | 材料 类型 | 材料 形式 | 纸质材料份 数及规格 | 电子材 料格式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本人身份证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2份、A4 | 不限 | 必要 | 政府部门 核发 |
本人学历证书 (网上校验未通过提交) | 证照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非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普通话等级证书 (网上校验未通过提交) | 证照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非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体检证明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政府部门 核发 |
户口薄或居住证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照片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小2吋 |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材料名称 | 材料属性 | 材料 类型 | 材料 形式 | 纸质材料份 数及规格 | 电子材 料格式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本人身份证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2份、A4 | 不限 | 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本人学历证书 (网上校验未通过提交) | 证照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非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普通话等级证书 (网上校验未通过提交) | 证照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非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体检证明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政府部门 核发 |
户口薄或居住证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照片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小2吋 |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十五、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制证--颁发和送达
十六、审批结果
批复文件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八、中介信息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设定中介服务 事项的依据 | 提供中介服务 事项的机构 | 中介服务事项 收费性质 |
申请中等学校教师资格所需体检证明 |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 经营服务性收费(市场调节价) |
十九、结果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