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教基金〔2019〕1号
达州市教育基金会
关于评选2019年度“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
资助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基金会《关于评选2019年度“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的通知》(川教基金〔2019〕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广州助学基金项目“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以下简称“教师资助”)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标准及人数
(一)资助对象
根据《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并征得广州市教育基金会同意,“教师资助”的对象为:四川省内88个贫困县(以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县为准)县城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家庭经济困难教师。
(二)资助标准及人数
全市2019年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59名,资金29.5万元。其中:通川区2名、达川区9名、经开区1名、万源市8名、宣汉县13名、大竹县10名、渠县10名、开江6名,资助标准每名教师5,000元。各县(市、区)在做好2019年广州助学基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项目协作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原有名额、标准的基础上,安排配套资金,并向市教育基金会报备(截止报备时间6月30日止),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
二、“教师资助”申请条件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 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三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3. 教师本人因疾病、残疾等原因造成贫困,或因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家庭贫困的;
4.已经获得本项目资助的教师,原则上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助。
三、评审程序
“教师资助”的评选要遵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初审、市教育基金会复审及交叉评审、省教育基金会终审”的程序进行。
(一)学校推荐
根据“教师资助”申请条件,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下发的纸质申请表格《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评审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本人银行卡(或社保卡)号复印件。审核人须承担审核责任,在纸质证明(或复印件)签名并签署“经审核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落年月日”、加盖所在学校鲜章。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申请人数超过分配人数,则实行差额评审。拟受助教师在学校公示一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学校相关监督部门出具《公示期结论报告》,并在申请表〈公示意见栏内〉里列明“公示时间、地点、结果及学校推荐意见”,于7月12日前提交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初审。
证明材料为:教师本人因疾病、残疾或遭受自然灾害等纸质证明,具体如下。
(一)教师资格证明。患病教师本人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如患病教师无教师资格证但一直从事的农村一线教师工作,由教师所在学校承担举证责任出具证明并盖公章。
(二)近三年《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三)教师本人因疾病、残疾等入院、住院、出院带医院公章的复印件。
(四)遭受自然受灾等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由学校或乡、村出具证明并附相应图片佐证。
(二)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初审
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审查本地名单3年内是否享受,初审后填写初审意见和《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于8月2日前将申请表、纸质证明及汇总表寄到市教育基金会复审。
(三)市教育基金会复审
市教育基金会填写审核意见,市教育基金会确认为不合格的申请表,相关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补充替代名额。市教育基金会完成复审工作后,汇总填写《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于8月23日前将申请表、纸质证明及汇总表寄到指定市(州)教育基金会(教育局)。
(四)市(州)教育基金会(教育局)交叉评审
省教育基金会组织各市(州)对拟定资助对象的申报资料进行交叉评审,具体安排待省教育基会告知。审核方应按照评审要求对上报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填写意见后,于9月6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省教育基金会,其后省教育基金会不再接受教师申请奖助的纸质材料。
(五)省教育基金会终审
省教育基金会于9月20日前完成最终审核评定,并填写审核意见,省教育基金会确认为不合格的申请表,市(州)教育局(教育基金会)不再补充替代名额。于9月27日前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予市(州)拨出资助金,各县(市、区)于10月25日前将资助金发放到教师,并将银行回单汇总扫描发送至四川省教育基金会。
同时,各地总结“广州助学基金”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近两年实施情况,于10月20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市教育基金会(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226号),联系人:杨春燕,电话:2396782,邮箱:244618916@qq.com。
附件:1. 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评审表
2. 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
达州市教育基金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申请评审表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1 寸 免 冠 照 片 |
|||
参加工作时间 |
|
学历 |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
职称 |
|
||||||
现任教学校 |
|
在学校的任教年限 |
|
||||||
本人通讯地址 |
|
||||||||
社保(银行)卡号 |
|
社保(银行)卡开户行名称 |
XX银行XX支行(分理处) |
||||||
手机号码 |
|
身份证号码 |
|
||||||
学校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
个 人 简 历 |
|
||||||||
何 时 授 何 奖 励 |
|
||||||||
主要 困难 及 工作 表现 |
|
附件2
四川省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计划教师名单汇总表
县(市、区)(盖章): 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县(市、区)教育基金会(教科局)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公示 情况 及 学校 意见 |
(请学校将公示时间、地点、结果及学校推荐意见填入本栏)
(盖章) 年 月 日 |
县教育基金会(教科局)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基金会 复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基金会(教育局) 交叉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育基金会终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序号 |
姓名 |
所在区(县) |
所在学校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号码 |
资助金额(元)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