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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简报第5期
时间:2014-03-13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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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章为镜  树行为之范
市教育系统开展改进作风怎么办专题学习讨论
 
201436,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内容,并围绕改进作风怎么办开展专题讨论。市教育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市级教育事业单位、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了学习讨论。
一、要增强党员主体意识
大家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行为主体,党的先进性要靠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体现。作为中国共产党员,要明确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党员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教育领域、教育行业、本职岗位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素质,转变工作作风。
二、要坚决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决定、决议
大家认为,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做到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过程中,注重提高执行力,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发生,切实做到求真务实、狠抓落实。
三、要坚决执行党的纪律
大家认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这是党章的明确规定。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领导干部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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