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了解我市中小学校补课情况,研究有效治理措施,决定开展调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7年2月20日至3月20日。
二、调研学校
达州市第一中学校、达州市高级中学、达州中学、万源中学、宣汉中学、大竹中学、渠县中学、开江中学。
三、调研人员组成
调研组由市教育局纪委负责组织,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相关领导参与,驻教育局监察室、基础教育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调研。
四、调研内容
(一)高三毕业年级补课、收费情况或补课经费解决情况等;
(二)非高三年级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补课收费情况或以其他方式收取、捐赠补课费用情况;
(三)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网校)联合办学或进行有偿补课情况;
(四)在职中小学教师校内校外有偿补课情况;
(五)民办中小学校、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办班情况;
(六)学校建立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等情况。
五、调研方式及要求
(一)调研方式。调研组将深入各地部分中小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走访,走访结束召开调研座谈会。座谈会参会人员:对达州市第一中学校的调研,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教师代表参加;对各县(市、区)学校的调研,县(市、区)教科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相关学校校长参加,邀请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上主要听取对本地中小学校补课收费及建立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情况,包括一些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调研要求。此次调研只做课题研究,各地各学校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不得隐瞒问题、虚报事实。各(市、区)教科局要认真填报《达州市普通高中学校补课情况调研表》,并形成书面调研报告,于2017年3月20前报送由市教育局(联系人:张梅,邮箱398402713@qq.com),最后由市教育局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送市纪委(监察局)。
达州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