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教函〔2019〕123号
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达州市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达州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直属院校(单位)、市级中专学校(幼儿园)、市管民办学校:
现将《达州市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预案内容,认真落实。各地各校(单位)要及时制定、修改、完善本地本校(单位)的反恐防暴应急预案,开展反恐防暴教育和演练活动。
达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6日
达州市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指导和规范各类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工、学生、幼儿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方案》《达州市教育系统反恐防暴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等在我市境内学校(单位、幼儿园)实施的恐怖、暴力袭击,给学校(单位、幼儿园)和教职工、学生、幼儿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1. 利用爆炸、危险化学品等手段对学校(单位、幼儿园)建筑物、人员密聚场所或教育教学设施进行袭击的;
2. 袭击、劫持教职工、学生、幼儿的;
3. 劫持教职工、学生乘坐的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
4. 在学校(单位、幼儿园)内纵火、投毒的;
5. 其他针对学校(单位、幼儿园)和教职工、学生、幼儿的重大恐怖、暴力袭击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及幼儿园。
五、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市教育局成立反恐防暴应急处置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应对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各学校(单位、幼儿园)要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反恐防暴工作领导机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原则。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四)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分类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学校(单位、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并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形成系统与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五)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六)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协助职能部门尽快查清事件真相。
(七)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暴力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对有关人员进行惩处。
第二章 工作职责及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教科局及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局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信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信访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反恐防暴工作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情况的整理、上报,综合协调以及督导检查。
(二)基层组织机构
各地各校(单位)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完善各自反恐防暴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并按照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辖区发生暴恐事件时,按照预案,组织开展处置。
二、组织分工
(一)指挥组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市教育局班子成员
负责反恐防暴事件处置的综合协调指挥,积极协助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的救护、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现场处置及善后处理组
组长:分管安全工作领导
成员:安全信访办公室主任、涉事学校(单位、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负责指导事故现场施救、现场保护。配合公安部门控制事态发展和调查。收集现场相关证据,做好现场材料收集,开展善后处理相关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后勤工作领导
成员:办公室主任、计财科科长、涉事学校(单位、幼儿园)分管负责人
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所需车辆的调配及资金的调拨。
(四)信息报送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领导
成员: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
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协调、信息报送等。
(五)接待工作组
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领导
成员:办公室主任、涉事学校(单位、幼儿园)班子成员等
负责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接待、保障工作等。
各地要制定完善相关预案,发生暴恐事件时,按照预案,有效处突。
三、工作职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单位、幼儿园)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和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处置本地本校(单位、幼儿园)内发生的恐怖、暴力袭击事件。要服从安排,统一指挥和调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并指导学校妥善处置。
四、处置措施
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单位、幼儿园)发生恐怖、暴力袭击事件后,在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要立即启动反恐防暴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开展工作。
2. 积极服从当地党委、政府及反恐防暴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听从指挥,并迅速派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指导学校(单位、幼儿园)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
3. 全力维护学校(单位、幼儿园)的安全稳定。打击和防范恐怖、暴力犯罪活动,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情报线索,为侦查破案和防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
五、信息发布
信息报送组负责材料收集整理,经组长初审后交主要领导审核,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后,由当地宣传部门对外发布。
六、善后工作
处置工作完成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指导学校(单位、幼儿园)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或工作,确保师生情绪稳定,尽可能减少恐怖、暴力袭击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本预案由市教育局安全信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和新的形式需要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