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学校安全治理确保秋季开学工作平安有序推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达州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直属院校(单位)、市级中专学校(幼儿园)、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市委、市政府学校安全工作部属,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市防汛指挥部、市道安委、市消安委等关于抓好安全生产、防汛减灾、道路交通安全和火灾防控等工作要求,为确保“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落地落实,现就进一步抓好学校安全治理、确保秋季开学平安有序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暑假即将结束,新学前即将开始,暑期中学校教学楼、宿舍等建筑物,教育教学、实验实训、活动场地、运动器械、食堂餐厨、安防技防、消防灭火、配电供气等硬件设施设备大多停用,加之受强降雨汛情灾情影响侵蚀,其安全性能和安全条件可能发生改变,需要重新核查和甄别。同时,经历暑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专注度也需要有一个重新强化、调整和适应的过程,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金秋十月将迎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总体安排部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为学生保平安”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风险管控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形势,以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治理和强化安全教育为抓手,不断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为喜迎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强化安全治理,不断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
秋季开学前后,汛期尚未结束、高温酷暑仍将持续,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也可能发生,同时学校开学筹备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忙,对此,各地各校必须坚持警钟长鸣,抓紧抓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一)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各地各校要在秋季开学前组织力量对校园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重点检查教室、宿舍、食堂等集体活动场所,以及运动场、护坡、保坎等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遭遇洪水淹没侵蚀的校园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受损的B、C级校舍必须在维修加固并经专业资质部门鉴定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由于汛期尚未结束,各地各校要持续加强监控、监测力度,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获取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提前做好应对泥石流、滑坡、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抓好灾情袭扰的学生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
(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地各校要联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巩固“2019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成效,抓好校园物防、技防,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校门防撞系统、周界监控系统以及基本的安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其有效可用。强化对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文化环境、交通秩序、安全防范、流动商贩、建筑施工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吸毒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员的摸排和管控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理整顿校园周边治安乱点乱象,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三)校园消防安全。各地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消防工作流程。要在开学前全面开展对学校食堂、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品仓库、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高低压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网络弱电间、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避免因管理不到位和责任不落实造成的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一是要强化校车安全监管。中小学(幼儿园)要坚决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法定要求,及时对校车安全性能、必备安全设置、急救急需药品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查校车的年检期限、校车标牌使用期限,确保车况安全。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坚决杜绝“毒驾”“酒驾”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校车接送将学生和幼儿遗留在车内的恶性事件的发生。要对校点间的交通车、公务用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为师生提供服务的交通工具安全可靠。二是要抓好接送学生车辆相关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原则,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在秋季开学后及时摸排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见附件),在9月30日前完成全面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并将汇总信息推送与同级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共享。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引导起始年级学生和家长熟悉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增强安全意识。提醒家长为学生选择合法、安全的交通工具,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上下学。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迎大庆,保平安”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对发现违法营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问题线索,及时报请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打击。
(五)集体活动安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举办的大型集会、庆典活动、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增强安全防范的前瞻性。凡组织研学旅行或秋游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必须以确保学生(幼儿)安全为前提,充分考虑到活动中的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活动过程安全等因素,要严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制度,严禁学校无序私自组织研学旅行或秋游活动。各校要深入了解摸排学生自发组织开展的游学活动,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规避游学活动风险,不参与安全情况不明、存在危险等级、风险隐患难料的各类外出旅行活动。
(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秋季是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时段,各地各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原料采购储存、饭菜加工制作、售卖留样、食品添加剂使用、餐厨设备用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的监管。食堂经过一个暑期停用,启用前要彻底大扫除,新学期统一采用新食材。要积极预防传染性疾病,对暑期中遭遇洪水淹没或强降雨影响的校舍,要提前做好消杀灭菌、通风排气等卫生防疫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管控。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规范学校危化品的添置、储存、使用、销毁、清理五大环节的无缝对接和闭环管理,完善学校危化品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专项预案。重点在秋季开学前抓好危化品实验室抓好通风换气、有效期核实等工作,强化危化品管理各环节、易燃易爆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落实“双人双锁”安全保管责任。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消除隐患,杜绝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八)学校在建工程安全。涉及在建工程的学校,要深入排查学校在建工程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学校在建工程项目是否打围施工,将建筑工地与学校教育教学、学生生活场所有效隔离;塔吊或起重机械覆盖范围是否有警示安全措施;施工车辆交通组织是否科学安全有序;校园周边建筑工地是否影响或危及校园安全等情况。
(九)防溺水工作。秋季开学后,我市大部分地方气温仍然较高,依然是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时段。各地各校要突出抓好防溺水“六不一会”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周末、节假日放学前“十分钟安全教育提醒”制度,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的看护责任,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看管。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对池塘、水库、河段等重点水域的管理、切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十)特种设备安全。各地各校在开学前要集中对校园内提供服务和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登记记录,是否在检验认定有效期内使用,有无私自改造维修的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期校验和检修,电梯维护单位是否到位进行安全检测作业。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设备设施进行巡查、校验和检修,并取得相关质量检测合格证,确保使用中的水电气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表、报警器和锅炉、电梯、厨具消毒柜等符合质检等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十一)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秋季开学后,第一时间通过早会、升旗仪式、班会等形式,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把握季节性和地域性安全规律,提醒学生凝心静气、收心入脑,充实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提升安全素养,及时适应学校学习、生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始终坚持安全稳定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秋季开学安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具体责任人要分工落实,把开学前的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开学后的安全治理纳入统筹规划,以安全保障为前提,推动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平安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秋季开学安全检查以学校为责任主体,以“自查自纠”为主要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属地管理原则,早谋划、早部属秋季开学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学校要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细节,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三)多措并举促突破。学校安全工作涉及面宽,风险隐患复杂多变,必须厚植“隐患不除、安全难保”的理念,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以杜绝群体性伤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内化安全意识为工作目标,保持定力、多措并举,在建章立制中提升能力,在排查治理中挖掘潜能,持续推动全省学校安全治理工作创新突破。
达州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