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教育局等12部门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网信办、目标绩效机构,各县(市、区)教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城管执法局,达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分局、城管执法大队,市教育直属院校(单位)、市级中专学校(幼儿园)、市管民办学校:
按照《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2020〕362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达市委办〔2020〕65号)要求,市级12部门制订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达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达州市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公安局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达州市应急管理局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达州市信访局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2月10日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快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争创合格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排头兵,创造良好教育教学、立德树人的平安和谐环境。
一、创建范围
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公民办,以下简称学校)。
二、主要目标
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争创合格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全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市教育系统率先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行业、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系统。
三、创建内容
市、县(市、区)和达州高新区坚持层级抓创建,按照分工,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7个方面28个专题的建设,全面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建成平安校园示范学校。
(一)政治安全
1. 意识形态安全,防非法宗教、邪教渗透和防校园非法传教。(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二)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3.食品安全。(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4.传染病安全。(责任部门: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5.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
6.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7.学校心理健康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8.反恐防暴。(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9.防电信网络诈骗。(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
(三)安全保障
10.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
11.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
12.安全隐患查改。(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13.应急保障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
14. 安防能力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15. 校地共建共治。(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委目标绩效办)
16. 家校安全共保共育共管。(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
17. 安全事故处置。(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18. 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四)师德师风
19. 师德师风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五)信访维稳
20. 信访工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信访局)
21. 涉校涉师涉生稳定风险评估。(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六)网络安全与舆情
22. 网络安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
23. 网络舆情。(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
(七)工作手段
24. 信息报送。(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5. 工作述职。(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
26. 经费保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7. 追责问责。(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
28. 评价考核。(责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委目标绩效办)
四、绩效评定
主要针对安全、信访、维稳、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开展建设,按照创建内容设置考核要求、奖优激励差错惩戒、负面清单,列出三张评价指标细则表(附后),对全市所有学校每年分别考核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县(市、区)、达州高新区既可定量考核,也可定性考核。量化考核,县(市、区)、达州高新区将创建内容7个方面、28个专题的考核要求和奖优激励差错惩戒设定分值,按总分确定等次。市本级院校园实行定量考核,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坚持对三张评价指标细则表(2020版)每年进行修订,真正实现按具体事项考核到位,达到可操作能实用。凡有《负面清单表》所列情况的直接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各县(市、区)教科局等相关部门、达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等部门对所属所有学校进行考评,特别是发挥好督导责任区督学的考评作用,市教育局等市级相关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县(市、区)、达州高新区所属学校进行考核,将抽查考核学校平均结果作为县(市、区)、达州高新区排名依据。
五、结果运用
每年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学校通报表扬,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确定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对相关负责人评先选优(年度考核评为优秀);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学校,包校局领导、责任科(股)室主要负责人、督学责任片区包校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直接负责人、业务所属内部机构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选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和受表彰表扬;考核等次为不合格学校,包校局领导、责任科(股)室主要负责人,督学责任片区包校领导,学校主要负责人、业务分管直接负责人、业务所属内部机构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和受表彰表扬,有责教师当年不得评定职称,学校不得受表彰表扬,建议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领导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或处理。
六、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要建立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指挥体系和工作实施体系,特别是“一把手”要真正负总责,全面推进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评分细则表
2. 奖优激励差错惩戒明细表
3. 负面清单表
附件1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细则表
(2020年版)
项目 | 基本要求 | 备注 | |
一、政治安全 | 1.意识形态安全(重点是高校) | 压实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定期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并建立台账;建立在校园内开展学术报告审核机制;开展抵御非法宗教、邪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宣传教育;建立联动相关部门排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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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管理 | 向当地公安、教育部门双报备;建立活动管理台账;依法进行项目活动过程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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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 3.食品安全 |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落实采购、贮存、加工、售卖、留样及设施设备消杀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资格检查及食品安全考核,抽考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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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染病安全 | 建立传染病防控责任体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传染病防控与应急处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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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 建立未成年人遭侵害经常性排查处理机制;开展未成年人防侵害特别是防性侵害教育、女学生自我保护教育;指导家庭开展防护工作;严管师生非正常接触;建立校地共防共管常态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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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 建立学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开展未成年学生防欺凌暴力教育;建立问题学生台账;与当地政法机关或乡镇街建立联系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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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校心理健康体系建设 | 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排查并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台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实行“一人一案一册”心理干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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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反恐防暴 | 建立健全校园反恐防暴工作组织体系;建立校园周边(重点是校门口)重点人员排查与应对机制;保障校门口硬隔离防冲撞设施正常运行;开展反恐防暴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在校门口学生上放学等重要时段“三见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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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防电信网络诈骗 | 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隐患排查,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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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保障 | 10.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 建立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学校安全岗位责任清单;建立学校安全日常检查清单;建立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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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 与属地政府建立共治机制;发现隐患报告属地相关部门;建立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台账,配合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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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安全隐患查改 | 定期开展道路交通、消防、溺水、自然灾害、楼道踩踏、校舍与重大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落实整改措施,特别是按时完成上级安全检查指出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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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急保障建设 | 科学制定涉校涉生的1+11应急预案;配齐配足应急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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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安防能力建设 | 配齐配足专职安保人员和必须的安防器材;按《标准》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安防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校园一键报警系统、门禁人脸识别系统、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智慧式电气火灾系统、校车监控平台统一于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指挥中心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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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校地共建共治 | 与属地乡镇街、社区(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治理重大问题台账;报告当地党政推进所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配合学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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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校安全共保共育共管 | 建立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班主任与学生监护人共享学生位置信息;家校联系渠道保持畅通,及时转换监管责任;开展家访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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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安全事故处置 | 依托属地党委、政府建立科学处置机制;坚持事发学校为主处理原则;建立科学应对处置机制;妥善处置效果好且无负面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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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法治宣传教育 |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齐开足法治教育课;充分发挥双法治副校长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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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师德师风 | 19.师德师风建设 |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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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访维稳 | 20.信访工作 |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信访事项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建立重点人员稳控化解台账;有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务实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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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涉校涉师涉生稳定风险评估 | 研判本校安全信访维稳形势;建立重大教育政策出台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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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网络安全与舆情 | 22.网络安全 | 开展信息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对学校联网计算机、中心机房服务器进行清理检查;学校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规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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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网络舆情 | 建立负面网络舆情应对与处置机制;校务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网络信息员队伍,建立敏感词监控机制;建立网络舆情风险点台账和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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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手段 | 24.信息报送 | 校内出现安全事故;校外发生学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在校在园发生未成年学生(幼儿)遭受侵害特别是性侵害事件;学校发生师生轻生事件;校园发生师生刑事(治安)案件;校园发生暴恐事件;学校发生校舍垮塌事件、设施设备事故;校园发生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校园发生重大电信网络诈骗事件;学校发生重大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学校发生越级集访事件;校内出现群体性不稳定事件;校内出现非法宗教、邪教事件;学校发生政治事件;学校发生重大负面网络舆情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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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工作述职 | 学校主要领导每年向当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校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网络安全与舆情工作述职;学校分管领导及安全信访办公室主任向学校开展工作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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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经费保障 | 学校每年安排足够的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网络安全与舆情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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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追责问责 | 凡发生责任事件事故,除上级部门追责问责外,学校要对内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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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考评制度 | 建立并落实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网络安全与舆情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每年进行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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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奖优激励差错惩戒明细表(2020年版)
| 具体情形 | 备 注 |
加
分 | 1.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中央媒体正面报道,中央领导肯定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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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获中央部门、省委、省政府表彰,省级媒体正面报道,省级领导肯定批示。 |
| |
3.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获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市级媒体正面报道,市级领导肯定批示。 |
| |
4.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获市级部门、县级党委(党工委)、县级政府(管委会)表彰,行业学会表彰,县级媒体正面报道,县级领导肯定批示。 |
| |
减
分 | 1.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中央媒体负面报道,中央领导批示批评。 |
|
2. 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被中央部门、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省级媒体负面报道,省级领导批示批评。 |
| |
3. 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被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市级媒体负面报道,市级领导批示批评。 |
| |
4. 安全、信访、维稳、扫黑除恶、师德师风、网络安全与舆情被市级部门、县级党委(党工委)、县级政府(管委会)通报批评,县级媒体负面报道,县级领导批示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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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学校教职工有违规违纪被处分、有违法犯罪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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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负面清单表(2020年版)
清单一 | 具体情形 | 处理 情形 | 备注 |
1.校内发生1人及以上非正常死亡安全事故和群伤事件。 | 直 接 确 定 为 基 本 合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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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师生发生重大以上矛盾纠纷,产生负面影响。 | |||
3.校外发生1例以上学生(在园幼儿)遭受侵害,特别是性侵事件。 | |||
4.校园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 |||
5.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 | |||
6.校内发生电信网络诈骗事件。 | |||
7.学校发生违反师德师风事件。 | |||
8.因学校处置不当,发生1起涉校涉师生涉家长到省进京上访、1起到市集访。 | |||
9.学校发生较大网络舆情事件和网络安全事件。 | |||
10.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校开展活动未按规定报备。 | |||
清单二 | 1.校内出现学校有责安全事故。 | 直 接 确 定 为 不 合 格 |
|
2.校外发生重大以上责任安全事故。 | |||
3.在校在园发生未成年学生(幼儿)遭受侵害特别是性侵害事件。 | |||
4.学校发生有责师生轻生事件。 | |||
5.校园发生师生刑事(治安)案件。 | |||
6.校园发生暴恐事件。 | |||
7.学校发生校舍垮塌事件、设备设施重大事件。 | |||
8.校园发生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 |||
9.校园发生聚集性以上疫情。 | |||
10.校园发生重大电信网络诈骗事件。 | |||
11.学校发生重大违反师德师风事件。 | |||
12. 学校发生到省赴京集访事件。 | |||
13.校内出现群体性不稳定事件。 | |||
14.校内出现非法宗教、邪教事件。 | |||
15.学校发生政治事件。 | |||
16.学校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 |
达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