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及时申请换发,同时该校已实际停止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注销达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号:教民151172130000068号)。
办学许可证注销后,达州理工职业技术学校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执办学许可证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从事的任何活动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自负。
特此公告。
达州市教育局
2026年4月17日